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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去世前後,韓愈在經歷仕途的顛簸。

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憲宗派使者前往鳳翔迎佛骨,長安一時間掀起信佛狂潮。韓愈不顧個人安危,毅然上《論佛骨表》極力勸諫,認為供奉佛骨實在荒唐,要求將佛骨燒燬,不能讓天下人被佛骨誤導。

奏章是大臣與國家最高權力對話的一個特殊管道,不但是政治家實現政見和政治博弈的工具,更是需要有效運用的談話策略。《論佛骨表》雖然是一篇能反映韓愈獨特論述風格的文章,但卻是一篇失敗的諫書範例。

這是一次失敗的對話。韓愈在勸誡時未能成功預設對方角色身份,在“表達—接受”互動過程中缺少共同點,給人以“事佛年促”語義暗示,觸怒了憲宗,導致對話的失敗。

成功達成對話目的,首先應該考慮的是目標受眾,預設的接受者是怎樣的特定物件,考慮接受物件的角色身份、知識結構和知識層次。

在對話的一開始,韓愈便以強勢姿態開場,先舉正反兩方面材料,力圖揭示佛法之不足信,並列舉了佛教未入中國之前,自黃帝至周穆王十幾位古代君主皆壽考恆久而國祚綿長,而一旦佛教流入中土,則亂亡相繼“年代尤促”。氣壯言疾,殊失人臣之禮,更不要說作為論據的例子並無確鑿史實根據。特別是梁武帝的例子,更有暗指憲宗“事佛年促”的潛臺詞效果,韓愈的目的在於說明事佛誤國,卻使話題朝著議論君主執政和壽命長短的方向進行,偏離雙方的共同點。未能正確預設對方角色身份,這是韓愈犯的第一個錯誤。

憲宗二年曾下詔書,有“天下百姓,或冒為僧道士,苟避搖役,有司宜備為科制,修例聞奏”之語,原意只是不許百姓冒充僧道,並非反對佛法。韓愈卻故意借題發揮,牽強附會,意在攻訐憲宗自食其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辯論技巧,雖在對話中很有氣勢,但過於強勢,剝盡憲宗顏面,藉由“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何更惜身命”的遞進句式反問,總結奉佛“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這樣過於嚴厲的語氣似乎也不符合臣子的對話身份。韓愈曾作《師說》,也以好為人師而著稱。韓愈上諫的話語也頗有幾分以人師自居的味道,用錯了勸誡身份,這是第二個錯誤。

在對話的過程中,還應注意對話所用的句式、語氣等,韓愈相當頻繁地用到了反問句,這樣過於激烈的對話方式和上引祖訓,下援詔書,實質上指斥憲宗違逆祖宗的反詰,無異於進一步封殺了對話空間。

果然,憲宗覽奏後大怒,要用極刑處死韓愈:“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謂東漢奉佛以後,天子鹹夭促,言何乖剌邪?愈,人臣,狂妄敢爾,固不可赦。”

對皇帝的“大不敬”屬於“十惡”重罪,按照唐代律法,“十惡不赦”,應處以死刑。裴度、崔群等人極力勸諫,憲宗卻仍憤怒。一時人心震驚歎惜,乃至皇親國戚們也認為對韓愈加罪太重,為其說情。

後來,憲宗稍微冷靜了些,便將韓愈貶為潮州刺史,責求即日上道。

潮州州治潮陽在廣東東部,距離當時的京師長安有千里之遙。潮州屬嶺南道,瀕南海,自古就是荒涼偏僻的“蠻煙瘴地”,是懲罰罪臣的流放之所,唐代亦然。不少名公巨卿如常袞、韓愈、李德裕、楊嗣復、李宗閔等都曾經被遠貶潮州。

元和十四年元月十四日,一個陰冷晦暗的冬日,韓愈隻身一人倉促上路,蹣跚著走出長安,以戴罪之身一路向東、向南,再向東、向南。

走到藍田關口時,韓愈的妻兒還沒有跟上來,只有他的侄孫韓湘跟了上來。

韓愈心情複雜,寫下了後世知名的詩《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

欲為聖朝除弊事,肯將衰朽惜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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