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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集》敘
作者:【宋】蘇軾
慶曆三年,軾始總角[1]入鄉校,士有自京師來者,以魯人石守道所作《慶曆聖德詩》示鄉先生[2]。軾從旁竊觀,則能誦習其詞,問先生以所頌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軾曰:“此天人也耶,則不敢知;若亦人耳,何為其不可?”先生奇軾言,盡以告之,且曰:“韓、範、富、歐陽,此四人者,人傑也!”時雖未盡了,則已私識之矣。
嘉佑二年,始舉進士,至京師,則範公沒;既葬,而墓碑[3]出,讀之至流涕,曰:“吾得其為人,蓋十有五年,而不一見其面,豈非命歟!”是歲登第,始見知於歐陽公,因公以識韓、富,皆以國士[4]待軾,曰:“恨子不識范文正公。”其後三年[5],過許,始識公之仲子今丞相堯夫。又六年[6],始見其叔彝叟京師。又十一年[7],遂與其季德孺同僚于徐,皆一見如舊,且以公遺藁見屬為敘。又十三年,乃克為之。
嗚呼!公之功德蓋不待文而顯,其文亦不待敘而傳。然不敢辭者,以八歲知敬愛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傑者皆得從之遊,而公獨不識,以為平生之恨;若獲掛名其文字中,以自託於門下士之末,豈非疇昔之願也哉!
古之君子,如伊尹、太公、管仲、樂毅之流,其王霸之略,皆素定於畎畝中,非仕而後學者也。淮陰侯見高帝於漢中,論劉項短長,畫取三秦,如指諸掌,及佐帝定天下,漢中之言,無一不酬者;諸葛孔明臥草廬中,與先主論曹操、孫權,規取劉璋,因蜀之資,以爭天下,終身不易其言。此豈口傳耳受,嘗試為之,而僥倖其或成者哉?公在天聖中,居太夫人憂,則已有憂天下致太平之意,故為萬言書以遺宰相,天下傳誦。至用為將,擢為執政,考其平生所為,無出此書者。今其集二十卷,為詩賦二百六十八,為文一百六十五,其於仁義禮樂、忠信孝悌,蓋如飢渴之於飲食,欲須臾忘而不可得;如火之熱,如水之溼,蓋其天性有不得不然者。雖弄翰戲語,率然而作,必歸於此。故天下信其誠,爭師尊之。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8]。”非有言也,德之發於口者也。又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9]。”非能戰也,德之見於怒者也。
註釋:
[1]總角:指童年。兒童將頭髮梳成左右兩個辮子,叫總角。[2]石守道:石介,字守道。《慶曆聖德詩》所贊十一人,杜衍、章德象、晏殊、賈昌朝、范仲淹、富弼、韓琦幾人同時執政,歐陽修、餘靖、王素、蔡襄幾人均為諫官。據《東坡志林》卷二,蘇軾八歲入小學,老師為道士張易簡。[3]墓碑:指歐陽修所作《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文正範公神道碑銘》和富弼所作《墓誌銘》。[4]國士:一國中的傑出人才。[5]其後三年:指嘉佑五年(1060),蘇軾居母喪期滿自蜀返京,過許州(今河南許昌),遇范仲淹次子範純仁(字堯夫)。[6]又六年:指治平二年(1065),蘇軾罷鳳翔(今屬陝西)府籤判至京任職,遇范仲淹第三子範純禮(字彝叟)。[7]又十一年:指熙寧十年(1077),蘇軾由密州(今山東諸城)改知徐州,時范仲淹第四子範純粹(字德孺)知滕縣(今屬山東),時縣屬徐州,因稱同僚。[8]有德者必有言:《論語·憲問》語。[9]“我戰則克”二句:《禮記·禮器》引孔子語,是引述知禮之人自稱戰則必勝,祭祀則必得福。
賞析:
此文一本篇末有“元佑四年(1089)四月二十一日”句,當即作於此時。范仲淹,字希文,吳縣(今江蘇蘇州)人,諡文正。他是北宋愛國將領,一代名臣,作者對他非常崇敬。
此文前半篇寫作者對范仲淹的景仰和終身不得一見的遺恨。文章以四十七年前一件小事開頭:宋仁宗慶曆三年(1043),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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