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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馬諫議書

作者:【宋】王安石

某啟: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遊處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雖欲強聒,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不復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實視遇厚,於反覆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於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1]、生事、徵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謂受命於人主,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徵利;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人習於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同俗自媚於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之遷[2],胥[3]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4],度義而後動[5],是[6]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7],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8]嚮往之至!

註釋:

[1]侵官:王安石設“制置三司(鹽鐵、戶部、度支)條例司”,主持變法,司馬光認為這是侵奪了原來機構的職權。[2]盤庚之遷:盤庚,商代國君。他因舊都奄地多水患,決定遷都於殷。百姓不欲遷,既遷後又不習慣新地方,有怨言;諸貴戚大臣也耽於舊日安逸,把盤庚對百姓的好意隱匿不宣,反以浮言煽起百姓的不滿。盤庚分別加以勸諭警告,然後“百姓由寧,殷道復興”。見《尚書·盤庚》及《史記·殷本紀》。[3]胥:皆。[4]度:計劃。[5]度(duo奪)義而後動:慎重考慮是否合理,然後付諸行動。[6]是:認為正確。[7]事事:做事。前一“事”字為動詞。[8]區區:衷心。

賞析: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實行新法。保守派的代表人物、當時任右諫議大夫的司馬光(字君實),多次寫信給王安石,要他停止變法。王安石這封信,是針對司馬光熙寧三年二月一封長達三千餘字、全面攻擊新法的來信的回覆。安石先是簡短地復了一信,對來信所責難的諸點不一一置辯,隨後想到彼此交往多年,友誼深厚,信札來往不宜草率簡慢,就又寫了這封答書。

新舊兩派之間的這場政治鬥爭,在當時朝廷上下本就非常引人注目,司馬光與王安石的這類信件,更帶有半公開的性質,雙方在論戰辯難時都是全力以赴的。因此,這封回信雖然簡短,卻是精心結撰之作。

開頭一小段文字,表面上是向對方解釋上次為什麼簡短回覆而此次“具道所以”的原因。但實際上,作者著意強調的倒是“所操之術多異”這句話。細讀信的全文,便可發現作者的辯駁和批評都貫穿了這一中心思想線索。“立片言以居要”,作者一開始就把問題的實質點出來了。

接下來一段,是針對司馬光來信中提出的責難進行辯駁。在辯駁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問題——名實問題。名正則言順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場,對同樣一件事(即“實”)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會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馬光在來信中指責王安石實行變法是“侵官、生事、徵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這些責難,如果就事論事地一一加以辯解,那就很可能會因為對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現象或具體事實而陷於被動招架,越辯解越顯得理虧;必須站在高處,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質,才能從根本上駁倒對方的責難,為變法正名。先駁“侵官”。作者不去牽涉實行新法是否侵奪了政府有關機構的某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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