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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送董邵南,仰其高風,亦致憑弔。《報燕王書》總的精神是以直報怨,以誠對詐,委婉自解,含蓄寓評。文中傾吐肺腑之言,如泣如訴,其情真摯懇切,其度恢弘豁達,充分體現出樂毅磊落忠厚、坦率謙和的崇高品德。《史記·樂毅列傳》載:“齊之蒯通及主父偃,讀樂毅之報燕王書,未嘗不廢書而泣也。”可見其感染力之強。
篇首先簡括樂毅復書的時代背景,並交代惠王原書。敘事含評,有揭示原書作用。兩書參照,惠王的用心可見,樂毅的表白自明。故先行介紹,有助於加深對樂毅復書內容的理解。昌國君是燕昭王賜給樂毅的封號,樂毅為昭王下齊七十餘城,皆為郡縣以屬燕。君臣遇合,成功立名,深契樂毅理想。只餘三城未曾攻下,說明齊仍反抗,而樂毅不急於作武力征服,欲施德化。適逢燕昭王死,惠王在作太子時與樂毅有隙,他的即位,為齊人行反間計提供了機會。惠王竟如此昏昧,輕信敵人計謀,懷疑樂毅,而使騎劫代之為將,導致全功盡棄。騎劫輕易地被欺詐,可見他遠非田單對手,亦可見惠王用其親愛,妒賢害功,咎由自取。樂毅曾使趙結盟,故受疑後奔趙,趙王重其聲威,故封以為望諸君。燕惠王所悔者,乃是樂毅出走為趙用,懼怕他承燕之弊以伐燕,全是私心度人,並未反思補過。使人致書樂毅,主旨明確,辭語卻甚閃爍。惠王“讓”是實意,切責樂毅“捐燕而歸趙”,是“過聽”和“自為計”,計慮個人榮利,辜負昭王恩遇,意在召回,然後問罪。“謝”是虛情,既誇耀“豈敢一日而忘將軍之功”,何以又會輕易為左右所“誤”?何以又必“使騎劫代將軍”,硬要“召將軍,且休計事”?強辭奪理,實難自圓其說。一邊諉過左右,死要面子;一邊設定圈套,引人入彀。樂毅不得不復,不能不辯。
樂毅復書通篇針對原書“何以報先王之所以遇將軍之意”的質詢立言。前後四次談“臣聞”如何如何,都說明他是奉“古之君子”行事,作為自己的學習楷模。據此,他提出君擇臣,臣亦擇君,君臣契合,貴在成功立名,作出一番事業。君欲成功,需求臣輔,故應“察能而授官”,不可任人惟親,徇私偏愛;臣欲立名,需得君用,故應“論行而結交”,“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孟子·離婁下》)。再推進一層,只有賢明之君,才能功立而不廢,但賢明之君生前能立功,善作善始,卻不能保其死後必不廢,善成善終;“蚤知之士”處此,則應力爭“名成而不毀”。樂毅以君子和忠臣的名義作證,誠摯地回答了“何以報先王”的問題。過去為先王復仇立功是“報”,現在功雖見廢,退而求其全身免禍,不受謗名,“以明先王之跡”,這也是“報”。追溯“遁逃奔趙”的原因,實是考慮不願罹讒冤死,致損害先王的明察,毀壞先王的聲譽,決非貪生計利,更非背主求榮;離君去國,仍須存忠守義。在昔屈意蒙詬,至今抑志忍尤,誣枉且不急辯,惡聲尚不出口,何至“以幸為利”呢?正因圖報先王,所以應當辭召留趙,所以不會借趙伐燕。邏輯嚴密,理無可駁。這樣,惠王算計雖然落空,疑慮卻自消釋了。
樂毅透過詳細剖明昭王“畜倖臣之理”和自己“事先王之心”,發人聯想,暗與惠王對照,實寓批評於其中。義婉而正,辭深而顯,氣平而和。樂毅報書推崇“先王之舉措,有高世之心”。確知昭王能為“成功之君”,因此透過魏王派遣使燕,使昭王亦能知己。昭王果然察己之能,破格擢為亞卿,樂毅則自勉作“立名之士”以相報。他滿懷衷誠,歌頌了君臣相知的魚水深契和風雲際會,這種關係是惠王所“不察”、所不能理解的。在用人問題上,重賢與私親,尚功與隨愛,專信與輕疑,暗相對照。先王成功和個人立名之舉,集中表現在敗齊復仇的輝煌業績上。復書高度讚揚先王圖強雪恥的雄心,言聽計從的篤信;並以豪邁揮灑的筆調,暢敘自己輔佐先王制定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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