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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也層出不窮。比如有個名叫畢卓的,跟山濤一樣官居尚書吏部郎,只不過是東晉的。某天晚上,他嗅到隔壁官署有酒香,竟翻牆過去偷酒,還拉著抓他的巡夜人一起喝。最後,這位老兄終因酗酒而被免官。

阮籍就聰明得多。他的辦法,是向司馬昭申請去做步兵校尉,因為步兵校尉官署的酒特別好。司馬昭當然立馬批准,阮籍也因此而被稱為“阮步兵”。

比阮籍更像酒鬼的則是劉伶。他常常讓僕人扛著鋤頭跟在身後,自己帶一壺酒坐在鹿車上邊走邊喝,並對那僕人說:我醉死在哪裡,就把我埋在哪裡。

辛棄疾詞“醉後何妨死便埋”,說的就是劉伶。

實在看不下去的劉太太便勸他戒酒。

劉伶說:很好!不過我管不住自己,得請神幫忙。

太太也只好備酒備肉祭神。

劉伶卻跪下來禱告說:天生劉伶,以酒為命。一飲一斛(讀如胡,十鬥),五斗去病。女人的話,怎麼能聽?於是趁機大吃大喝,直到爛醉如泥。

酒鬼總是能找到說法的,劉伶也一樣。

這讓人想起了劉昶(讀如廠,劉昶字公榮),此公的特點是跟什麼人都能在一起喝酒。他的說法是:遇到比我強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我差的,不好意思不喝。如果遇到跟我差不多的,那就更得喝了。

不過,阮籍和王戎卻另有說法。他們說:遇到比公榮強的,不能不跟他喝。遇到比公榮差的,也不好意思不喝。只有遇到公榮本人,可以不跟他喝。結果,在阮籍和王戎那裡,劉昶一杯酒都喝不上,但談笑風生如舊。

劉伶和劉昶這樣的,大約是純粹的愛酒,阮籍的酗酒則恐怕另有原因。一個可供參考的史實是:司馬昭想跟阮籍聯姻,阮籍卻連續大醉兩個月,此事只好作罷。

於是,到司馬昭加九錫,需要有人寫勸進表時,阮籍便故伎重演。可惜這回大家都不放過他,阮籍被叫醒後也馬上就一氣呵成,寫了一篇文詞清壯的錦繡文章。眾人看過以後,都說是神來之筆。

如此神筆,恐怕是早有準備的吧?也許,阮籍的打算是能躲就躲。實在躲不過去,酒也就醒了。他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真把腦袋變成酒壺。婚姻是私事,司馬昭也不好意思硬來。加九錫是公務,阮籍豈敢搪塞?

這樣看,他其實從來就沒真醉過。

投之以桃,報之以李。司馬昭也給了阮籍最大限度的寬容甚至袒護。阮籍在居喪期間飲酒吃肉被人彈劾,司馬昭卻替他辯解說:你看他悲痛得都沒有人形了,為什麼不能跟他分憂?身體有病而飲酒,是符合禮制的嘛!

然而阮籍哪裡是身體有病?他的病在心裡。實際上阮籍跟嵇康一樣,對司馬昭他們借禮教之名行謀篡之實是心懷不滿的,對那些禮俗之士也極為蔑視。因此,阮籍也會像孔融那樣口出狂言,甚至故作驚人之語。

有一次,阮籍說:殺父可以,殺母不行。

眾人大驚。

司馬昭也說:弒父乃滔天大罪,怎麼可以?

阮籍卻解釋說:比如動物,都是隻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的。所以,弒父是行同禽獸,殺母是禽獸不如。

眾人又都歎服。

阮籍這樣說話,並不奇怪。事實上,從東漢末年到東晉末年,禮教幾乎成為虛偽的代名詞。比如桓溫的小兒子桓玄,最後是篡位了的,然而他在公眾面前的表現卻是大孝子。有一次,一位客人在席間要求溫酒,桓玄竟痛哭流涕起來,因為“溫”是他亡父的名字,提都提不得。

難怪阮籍要故意跟禮教唱反調。他家附近酒店的老闆娘很有姿色,阮籍和王戎便常常去店裡買酒,喝醉了就睡在那女人身旁。對此,店主人曾大為起疑。但經過細心觀察,卻發現阮籍一點邪念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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