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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絕不好玩。我試過,很慘。

搞妥電池板後,我回到車內,開啟那些差勁的70年代音樂,重新上路。我的行駛速度是25kph,漫遊車最高時速。車內還算舒服。rtg烘著的時候,我穿趕製的短褲和薄汗衫。要是太熱,就用絕緣布膠帶把車殼封上;要是太冷,就把膠帶扯掉。

1號電池用光之前,差不多能跑兩個小時。快速eva切換電纜,然後回車內繼續這一天的下半旅程。

地勢非常平坦。漫遊車的底盤比這裡的每一塊岩石都要高,小山丘的斜坡也都很平緩,這都是亙古億萬年的塵暴沖刷的結果。

2號電池也用光的話,就該輪到第二次eva了。將太陽能電池板從車頂卸下,平鋪在地面上。頭幾個火星日我還把它們排列整齊,現在只是隨手往地上一擱,離漫遊車越近越好,方便某位懶人回頭再搬上去。

接下來是一天中最最無聊的時段。乾坐12小時,什麼也幹不了,況且我已經受夠了這輛漫遊車。它的內部空間跟麵包車差不多,聽起來真的不算小,但是讓你在麵包車裡待八天試試。我每天都期待著回到棲息艙,在開闊空間裡侍弄我的土豆田。

我居然對棲息艙產生了思鄉之情,還有比這更操蛋的嗎?

我手頭有一堆超遜的70年代老電視劇,還有看不完的波洛電子書,但大部分時候我還是在思考該怎麼去阿瑞斯4。總有一天要出發。靠這些,我能在3200公里的跋涉中活下來?很可能要花50天。我需要水迴圈裝置和氧合器,也許還要帶上一些棲息艙的主電源,外加更多的太陽能電池板來給所有東西充電……問題是,我放哪兒呢?每個又長又無聊的日子,我都在為這些事情糾結煩惱。

末了,天黑了,我也乏了。我躺在食品包、水罐、補充氧氣罐、一堆二氧化碳過濾器、一盒尿、一袋大便以及其他個人物品中間。我有一大堆船員們的連身衣褲來鋪床,來當我的毛毯和枕頭。簡單來說,每天晚上我就睡在一大堆垃圾裡。

說到睡覺……晚安吧。

日誌:sol80

根據測算,現在離探路者號大約還有一百公里。嚴格說來,那裡現在叫“卡爾·薩根紀念站”。不是我不尊重卡爾,但只要我樂意,我可以叫那個鬼地方任何名字。我是火星之王。

如我所嘮叨,這是一次無聊的長途旅行。而且,我還在去的路上呢。唉,算了,我是宇航員。我的工作就是忍受噁心的長途跋涉。

導航有點棘手。

棲息艙的導航信標的最遠距離是40公里,對我走了這麼遠而言,它已毫無用處。剛開始計劃這個小小的旅程時,我就已經意識到這一點了,所以我想了個絕妙的主意,但是沒起作用。

電腦上有詳細的地圖,我以為可以靠地標來導航。結果證明我錯了,事實是:如果什麼地標也找不到,你他媽就沒法靠地標導航。

我們的登陸點在一個乾涸河床的三角洲地帶。nasa認為,這是一個可能發現微觀化石的絕佳地點。此外,水流有可能將數千裡之外的岩石和土壤樣本帶來沉澱在此。只要花點時間挖掘,我們就有機會探究相當廣泛的地質歷史標本。

這對科研來說當然是件大好事,但這也意味著棲息艙所在之處是個徹底的不毛之地。

我還考慮過做個指南針。漫遊車上有很多可以產生電力的東西,醫藥包裡有針。唯一的障礙就是:火星沒有磁場。

結果,我只能靠弗波斯了。這傢伙繞火星跑得實在太快,每天都要升起和落下兩次,從西向東。這算不上是最精確的導航參考,但至少能用。

從sol75開始,事情變得簡單起來。我到達一個山谷,它在西面升高。谷底很平坦,適合駕駛,我所要做的就是沿著山腳開。我以我們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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