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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咫尺的浙江,為什麼就高達三成呢!
按照規矩,軍餉解赴都司後,由都司營造負責容成小塊,然後分到諸衛去。
所以出問題的環節,要麼是都司的人在熔鍊前直接截留了一部分,要麼就是熔鍊過程中有人做了手腳。
但不管那樣,都司的人是絕對脫不了嫌疑的。大明是軍戶制,只要官不過指揮使,都別想脫離軍戶籍。他們的話語權輕,自然要淪為被坑的物件。
查這種案子是很麻煩的,要涉及軍規,又要考慮派系,就比如浙江的,多半是信國公的部下。三法司要查,是需要時間,需要證據的。
可將士們等不了,真鬧出兵變來,丟的還是朝廷的臉面。反正,這些千戶以上正職,要麼參與其中,要麼涉及瀆職,拿他們的腦袋,安撫將士們不大不小正合適。
雖然是一杆子,打死一船人,可能有幾個冤死鬼,但朱標不得不承認,混小子的辦法,也不失為兩全之策。先把局勢穩住,然後徐徐圖之也是對的。
但朱標畢竟是老子,老子怎麼可能讓兒子比下去,所以又從奏章中挑出了兩本,以此質問。
“還有,一人在通政使司衙門前自縊,你就要申飭通政使蔡追、左通政茹常,還命三司全力介入調查。”
“這個,戶部主事-梁孝,一份本章,區區五百餘字,他竟然寫錯了三十字。如此不成體統,你還註解勉勵了一番?”
相比於頭一個,這兩個就簡單多了。按照明制,只有三品以上的臣工,才可以直接向天子上本言事。下面的人,想要直達天聽,在有司衙門面前如果級級上報,便只能以死相諫。
通政使蔡追、左通政茹常,就因為人家是不入流的末吏,便打發到了應天府。御史都老爺們的彈劾是對的,換成朱雄英,也彈劾這倆死抱著朝制當牌坊的傢伙。
至於,戶部主事-梁孝寫錯別字,再正常不過了。他一個掄刀的丘八,轉了文職,寫奏本的時候,詞能答意便是好的,犯不著跟他較真。
當然,太子要是覺得不妥,那就罰俸三個月,再寫五十篇大字,讓他吸取個教訓。
“你。”
張弛有度,考慮全面,以己度人,恩威並施。這小子的進步速度,遠遠超過了朱標的預計。
雖然與他行事作風大相徑庭,但也許,換一種新的方式,能在朝堂起到不同的作用。
所以,朱標也只能,擺了擺手:“行行行,你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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