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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冷笑了。
“蘇青,他明顯不認識你!”
女神面無表情“你管得著?”
“...”
“這傢伙是個小偷!”
不過,在我準備繼續乖巧的跟女神出發時,卻是看到他用極快的速度將自己的錢包賽到了我的口袋裡,開口“如果不是小偷,我倒是不擔心那些。可他的人品有問題...我怕你的安全......”
嘖嘖。
這速度普通人還是看不見的。
這不。
我笑了起來。
女神也笑了。
“你證明他是小偷我就請你吃飯!”女神說。
好吧。
女神今天是無聊想挑事?
今天來大姨媽了?
算了。
來不來無所謂。
反正我是苦笑。
不想惹人注目也不行了,現在圍著我們的有不下四五十人,還有不少是拿著手機拍照的。
“我不是小偷!”我老實的聳肩“我是老實人,你別說假話忽悠我啊...”
“羅辰是未來系統內有名的玩家,怎麼可能會說假話?”一個妹紙怒指我“你就是小偷,我要拍起來把你送到網上!”
“肯定是小偷,竟然偷人東西,太不要臉了!”
“還好有羅辰揭穿,不然這蘇青可能也要遭殃了...”
“長的挺不錯的,竟然是這種人...世態炎涼啊..”
議論聲來了。
我是欲哭無淚。
媽蛋。
人善被人欺?
“要我證明?”他冷笑“剛才你已經從我身上摸走錢包了,你說我怎麼忽悠你?我來搜身就知道了!”
說著。
他是伸出手要摸我身體了。
嘖嘖。
這還真肆無忌憚。
成為了玩家,顯然,給這個本來看起來像是草根的傢伙增長的可不只是自信,還有力量和錢財啊!
想搜我身?
“等等!”我冷笑“你可不能搜我身!”
“你偷我東西,搜你身又如何?”他好奇的笑了“證明你偷東西了吧?”
我看著他,聳肩。
“不,我沒偷。首先,你是玩家沒錯,但現在,據說玩家犯法也同罪,所以,想檢查我可以,得先乖乖跟我到警察局去吧,你犯罪了!”我說
“我犯罪?”他玩味的笑了“我犯了什麼罪?”
“按照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其140條規定,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我說道“你這是侵犯了我的名譽權。同樣的,若是刻意損壞他人形象,情節嚴重的,也犯了誹謗罪。”
見我這麼說。
他傻眼了下,接著哈哈大笑了起來“照你這麼說,罵人小偷都犯法,那麼全世界多少人犯法了?多少人是誹謗了!?”
“雖然說這就是個充滿罪責的社會,可你和他們性質不一樣啊!你或許以為我這純粹是笑話,說扯淡之類的。但我告訴你,現在最少有三十個人在錄影,上傳出去到空間,每個人的qq好友就算有一百個,起碼三百人會看到,同樣,三百人中肯定有一個兩個轉載到優酷搜狗等各種媒體,媒體還會造成新聞,新聞千千萬萬個看,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機率,這一千個人聽到你說我小說,那麼謠言越傳越多,所有人都會認定我是個小偷,被家裡人知道朋友知道,我就算解釋也有人會懷疑,我就再也沒有名譽了,你說你這罪不大嗎,絕對完全構成誹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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