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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榔首業務及交納稅收,並透過竹籃將執行榔約的重要內容展示在公眾面前。

公所內設定若干條規章約束民眾。

如果民眾觸犯規章,他們就必須向榔首自首,把所盜物品奉交糧倉,否則就要接受嚴懲。

【喵了個咪】說:繼續!

【哎呦莪去】回答道:榔約制度的另一個特點是強調獨立自主性和自治性。

在榔約的約束下,當地百姓可以在會所公議的基礎上,自發組織起來管理地方治安穩定,無需控告官府。

同時,在處理盜竊案件時,榔約也有其獨特的方式。

如果榔匪被捕獲,他們會被置於榔約籃子中,沉於水中,而不是直接送官究治。

這種處理方式雖然比較嚴厲,但也所以符合當時的局勢和社會風氣,避免了一些官府貪汙和妥協的問題,同時也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喵了個咪】說:繼續!

【哎呦莪去】回答道:據歷史記載,在榔約制度剛創立的時候,它還是一種地方民間自發性組織。

在每年的玉麥初熟時,當地百姓習慣於聚集起來開會,討論一些當地事務,包括社會治安、土地分配等等。

這些會議,逐漸成為了一種習慣和固定的社群場所。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地方官府長期懈怠,榔約制度開始蛻變,出現了一些問題。

一些官員利用百姓的匯聚和管轄平臺,漸漸佔為己有,違反原有的約定。

一些愚民也因此受到他們的鼓動,形成了一些強盜團伙和榔首聚落。

【喵了個咪】說:繼續!

【哎呦莪去】回答道:據記載,榔約制度最初的創立者是英坪人劉瞎麼、高祝仁、卓老魁、卓老五、汪四和尚等人。

這些人借鑑了《蓮經》的精神,並結合當地的治理實際,於甕安的嚴抗場和乾裡的狗場兩處創立了經公廟。

每個公廟內建有經文,向村民普及宗教思想,並闡揚道家、禪家、佛家的自我取義志向。

廟會日益熱鬧,逐漸形成了一個具有榔首和榔約制度特有意義的社群組織和文化載體。

具體實施方案是,在每個經公廟內設立一份嚴格的公約案,嚴守諸如大字無頭、大嘴無心等等會事禁忌,以及平心靜氣、互助互利、不損人利己等基礎準則。

榔約制度的原則之一是儘可能地避免衝突和訴訟的發生,所以每個經公廟都規定大、小事件不允許進入城區解決。

如果有發生糾紛和爭執,當事人必須到經公廟上供,依循經文的準則來解決問題。

如果有人不服,就必須離開經公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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