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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漢】司馬遷

優孟,故楚之樂人[1]也。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衣以文繡,置之華屋之下,席以露床[2],啗以棗脯。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3],欲以棺槨大夫禮葬之[4]。左右爭之,以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聞之,入殿門,仰天大哭。王驚而問其故。優孟曰:“馬者,王之所愛也;以楚國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王曰:“何如?”對曰:“臣請以雕玉為棺,文梓為槨,楩、楓、豫章為題湊[5],發甲卒為穿壙[6],老弱負土,齊、趙陪位於前,韓、魏翼衛其後[7],廟食太牢[8],奉以萬戶之邑。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王曰:“寡人之過一至此乎!為之奈何?”優孟曰:“請為大王六畜葬之:以壟灶為槨,銅歷為棺[9],齎以姜棗,薦以木蘭[10],祭以糧稻,衣以火光[11],葬之於人腹腸。”於是王乃使以馬屬太官[12],無令天下久聞也。

楚相孫叔敖知其賢人也,善待之。病且死,屬其子曰:“我死,汝必貧困。若往見優孟,言我孫叔敖之子也。”居數年,其子窮困負薪,逢優孟,與言曰:“我,孫叔敖之子也。父且死時,屬我貧困往見優孟。”優孟曰:“若無遠有所之[13]。”即為孫叔敖衣冠[14],抵掌談語。歲餘,像孫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別也。莊王置酒,優孟前為壽。莊王大驚,以為孫叔敖復生也。欲以為相。優孟曰:“請歸與婦計之,三日而為相。”莊王許之。三日後,優孟復來。王曰:“婦言謂何?”孟曰:“婦言慎無為,楚相不足為也[15]。如孫叔敖之為楚相,盡忠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無立錐之地,貧困負薪以自飲食。必如孫叔敖,不如自殺。”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難以得食。起而為吏,身貪鄙者餘財,不顧恥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賕枉法,為奸觸大罪,身死而家滅。貪吏安可為也!念為廉吏,奉法守職,竟死不敢為非。廉吏安可為也!楚相孫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窮困,負薪而食,不足為也!”於是莊王謝優孟,乃召孫叔敖子,封之寢丘[16]四百戶,以奉其祀。後十世不絕。此知可以言時矣[17]。

註釋:

[1]樂人:善歌舞的藝人。[2]席以露床:用沒有帷帳的床給它睡。[3]喪之:為馬服喪。[4]“欲以”句:想把馬裝入棺槨,按葬大夫的禮儀來葬馬。[5]題湊:棺材的兩頭。[6]穿壙:挖墓穴。[7]“齊趙”二句:既以人君之禮儀葬馬,便請齊趙韓魏的使臣前來參加葬禮。[8]廟食太牢:建立祠廟,用牛、羊、豬(太牢)來祭它。[9]“壟灶”二句:用土堆成的灶做它的外槨,用銅鍋給它做棺材。[10]“齎以”二句:用姜棗來調味,用木蘭做香料。[11]“祭以”兩句:用稻粱來做祭品,用火光做它的壽衣。[12]屬太官:交付掌管皇帝膳食的官員。[13]“若無”句:你不要走遠了。[14]“即為”句:就穿戴上孫叔敖的衣帽。[15]“楚相”句:楚相這種官是沒有什麼幹頭的。[16]寢丘:春秋楚邑名,故址在今河南固始、沈丘之間。[17]“此知”句:其智可以說正合時宜。知,通“智”。

賞析:

有個成語叫“衣冠優孟”,意思是:其人雖衣冠甚盛,身居顯要,其實只是官場中的敗類,裝模作樣而已。這個成語顯然帶有貶意。史傳中的優孟並非如此。從上引《史記·滑稽列傳》有關優孟的記述看,優孟是一個出色的藝人,一個值得稱讚的小人物。他因演技超人而被選為楚莊王的弄臣,出入宮廷,承歡君側。他利用這種特別身分伺機進言,出人於危難之中,“談言微中”,婉而多諷。由於司馬遷為他作傳,終於人以文傳,優孟成了略具古文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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