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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賞忠厚之至論
作者:【宋】蘇軾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吁俞[1]之聲,歡休慘慼,見於虞、夏、商、周之書。
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2]。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3]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嶽[4]曰:“鯀[5]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6]。”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嶽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7]。”嗚呼!盡之矣!
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
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8]。”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註釋:
[1]吁俞:《尚書·堯典》:“帝曰‘籲!咈哉!’”籲(xu須),感嘆聲。《尚書·堯典》:“帝曰‘俞’。”俞,猶言“然”,表示應允。[2]“故孔子”句:《尚書》傳為孔子所編纂。《呂刑》被收入,故云:“孔子猶有取焉。”[3]皋陶(yáo姚):堯時計程車官,獄官之長。[4]四嶽:族中首要,主四方名山大嶽之官,因有四嶽之稱,可以參議政事。[5]鯀(gun滾):堯的臣子,傳說乃大禹的父親。[6]方命:《漢書·王商傳》引作“放命”,即“棄命”。圮(pi丕)族:即“毀族”。見《尚書·堯典》。[7]寧失不經:意為寧願承擔失刑的罪責。不經,謂非常之罪。見《尚書·大禹謨》。[8]祉(zhi支):喜。遄(chuán船):迅速。沮(ju巨):止。見《詩·小雅·巧言》。
賞析:
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二十二歲的蘇軾應禮部試,寫了這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當時的主考官是歐陽修,詳定官是梅堯臣。梅主張取為第一名,歐陽修也很賞識,懷疑可能是他的門生曾鞏所作,考慮到文中“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這兩句話沒有註明出處,最後決定取為第二名。及入謝,歐陽修問到那兩句話的出處,“東坡笑曰:‘想當然耳!’”(龔頤正《芥隱筆記》)由此可見,即使寫這種嚴格的應試之文,才華橫溢的蘇軾也是不排斥豐富的想象力的。
試題出自《尚書·大禹謨》:“罪疑惟輕,功疑惟重。”孔安國傳註文:“刑疑附輕,賞疑從重,忠厚之至。”蘇軾誤記為“賞疑從與,罰疑從去”,於是緊緊抓住這一題目,主要闡明古代的賢君賞善懲惡,都是本著忠厚寬大的原則,主張“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應試之文,佳作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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