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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支副使廳壁題名記
作者:【宋】王安石
三司副使不書前人名姓。嘉佑五年,尚書戶部員外郎呂君衝之[1],始稽之眾史。而自李紘已上至查道[2]得其名;自楊偕[3]已上得其官;自郭勸[4]已下又得其在事之歲時。於是書石而鑱之東壁[5]。
夫合天下之眾者財,理天下之財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法不善,則有財而莫理。有財而莫理,則阡陌閭巷之賤人皆能私取予之勢,擅萬物之利,以與人主爭黔首,而放其無窮之慾,非必貴強桀大而後能,如是而天子猶為不失其民者,蓋特號而已耳[6]。雖欲食蔬衣敝,憔悴其身,愁思其心,以幸天下之給足而安吾政,吾知其猶不行也。然則善吾法而擇吏以守之,以理天下之財,雖上古堯、舜,猶不能毋以此為先急,而況於後世之紛紛乎?
三司副使,方今之大吏,朝廷所以尊寵之甚備。蓋今理財之法,有不善者,其勢皆得以議於上而改為之。非特當守成法,吝出入,以從有司之事而已。其職事如此,則其人之賢不肖,利害施於天下如何也!觀其人,以其在事之歲時,以求其政事之見於今者,而考其所以佐上理財之方,則其人之賢不肖,與世之治否,吾可以坐而得矣。此蓋呂君之志也。
註釋:
[1]呂君衝之:即呂景初,字衝之,河南開封人。戶部屬尚書省,所掌事務歸三司統轄。當時呂君以戶部員外郎的身分擔任度支副使。[2]李紘:字仲綱,仁宗明道二年(1033)曾任度支副使。查道,字湛然,真宗鹹平六年(1003)曾任度支副使。[3]楊偕:字次公,仁宗景佑三年(1036)曾任度支副使。[4]郭勸:字仲褒,仁宗景佑三年繼楊偕而任度支副使。[5]鑱之東壁:把書寫的字跡鐫刻在東邊的石壁上。[6]特號而已耳:只是徒有空名義罷了。號,稱號,名稱。
賞析:
這篇文章雖稱“題名記”,實際上是一篇借題發揮、說理精闢的散文。
仁宗嘉佑五年(1060),王安石擔任三司度支判官。當時的度支副使呂景初掌管全面事務,他從官府檔案中查考出歷屆副使的姓名、官銜履歷和任職年月,並授意王安石寫了這篇題名記。文章的起因很簡單,但作者獨運匠心,寫出了自己的特色。
特色之一:借題說理,文思開拓。
王安石這篇文章的構思不侷限在眼前“廳壁題名”這件事情上,而是拓寬視野,從國家理財、法制等諸多方面加以發揮,直抒己見。這些政見都富有社會現實的針對性。宋代自開國以來,已歷百年。一方面是政局比較穩定,經濟不斷發展繁榮,另一方面邊患加重,威脅宋朝外部的經濟和政治,而一些豪門富商兼併土地,聚斂財富日益劇烈,又促使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尖銳激化。紛至沓來的社會內外矛盾,使地主階級中的有志之士產生一種憂患意識。到了仁宗時期,他們認識到“自是朝廷只守弊法,不肯更張”(《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四三富弼奏),必將帶來嚴重後患,因而呼喚變革的聲浪越來越高漲。王安石正是適應這個時代潮流,迫切希望革新。他在文章中提出“理天下之財者法,守天下之法者吏”的主張,充分體現了這種以法理財的變革精神。文中還論述了財、法與吏三者相互制約的重要關係,並強調在實踐中考察官吏的才能。這些都表現出作者敏銳的政治眼光和遠見卓識,併為後來執政推行新法奠定了理論基礎。
特色之二:善於開合,詳略得體。
說理文須講求開合變化,因為人們講明道理有時需要多次反覆引申,而善於用筆者能開能合,取材詳略得當。如本文開頭一段簡要地交代“題名”之事,第二段則放開說理,既指出理財是治國之本,又強調沒有完善的法制,無法管理;沒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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