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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麟解

作者:【唐】韓愈

麟[1]之為靈昭昭也:詠於《詩》[2],書於《春秋》,雜出於傳記百家之書[3],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為祥也。

然麟之為物,不畜於家,不恆有於天下。其為形也不類,非若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則雖有麟,不可知其為麟也。

角者吾知其為牛,鬣者吾知其為馬,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為犬豕、豺狼、麋鹿,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則其謂之不祥也亦宜。

雖然,麟之出,必有聖人在乎位:麟為聖人出也。聖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聖人,則謂之不祥也亦宜。

註釋:

[1]麟:即麒麟。《爾雅·釋獸》作麐,說它是“麕身、牛尾、一角”。有人認為古之麒麟,即今非洲之長頸鹿。[2]《詩》:《詩經·周南》有《麟之趾》。[3]傳記百家之書:如東漢王充《論衡·講瑞篇》、班固《白虎通·封禪篇》,東晉葛洪《抱朴子·自敘》等皆敘及麟。

賞析:

相傳在唐憲宗元和七年(812),麟曾現於東川,因而有人疑此文是韓愈由此觸發而寫的。但據唐李翱《李文公全集》卷七《與陸傪書》,李極推崇韓文,嘗書此以贈陸傪。陸傪在德宗貞元十八年(802)就去世了,則此說可不攻自破。

根據《春秋》所載,魯哀公十四年(前481)春,西狩獲麟。《公羊傳》說孔子於此有“吾道窮矣”之嘆。《左氏傳》載,獲麟者是叔孫氏的御車人子鉏商(用服虔說),“以為不祥,以賜虞人”。孔子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杜預注以為麟是仁獸,“仲尼傷周道之不興,感嘉瑞之無應”,因《魯史》修《春秋》,至此而絕筆。韓愈當是讀了這些記載後有所激發而寫成這篇雜感的,實際上是一種不平之鳴,用來表現自己自憐自重而又自怨自艾的感情。但形象大於思想,就這個意義來說,本文反映了傑出人才非但得不到賞識器重,反而遭到歧視和打擊的“不祥”的社會悲劇。

自李翱開始,後人多選錄此文,把它看成韓愈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好些文評家,如宋黃震(見《黃氏日鈔》卷六十)、明唐順之(見《唐宋八大家文鈔》卷十)、清林雲銘(見《韓文起》卷七)、章懋勳(見《古文析觀解》卷五),都認為此文是以“祥”與“不祥”作眼目的,獨有清何焯在《義門讀書記》卷二中卻強調:“不是用‘祥’與‘不祥’兩字轉換,是以‘知’、‘不知’兩字轉換。”

究竟是誰說得確切一些呢?

若是一篇正論,自然以“知”與“不知”作眼目來看待比較明確透徹;若是一篇雜感,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以此為解,則“求深而反淺”,未免無視於文章的藝術性了。就行文的語氣來看,可知此文是地地道道的雜感。是雜感就當按雜感的體例和法則來認識。因此,若認“知”與“不知”作眼目就未免把文章看得過於平直顯露了;若抓住“祥”與“不祥”二詞,則能在含蓄與委婉之中看到悲憤,也就是說,更能感受到文章的藝術力量。

文章的開頭:“麟之為靈昭昭也”。先作肯定,其中包含了三層意思:一是隱隱表明,麟的存在,是無容置疑的。二是麟是有靈的。所謂靈,即就其為“祥”的徵兆而言,同時也為下文“以德不以形”埋下了伏筆。三是說麟不但有靈,而且其靈還是“昭昭”的。“昭昭”二字,暗逗下文“知”字。以下的幾句,取證於歷代典籍的記載,得出“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為祥”的結論。這彷彿在喻說,凡是罕見的、不世出的人才,任何人在理論上都是知道他能對社會和人類作出巨大貢獻的。

照理,這一點該是毫無疑問的。可是第二、三段卻來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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