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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先秦】佚名
大戰於甘[1],乃召六卿[2]。王曰:“嗟[3]!六事之人,予誓告汝[4]:有扈氏威侮五行[5],怠棄三正[6],天用剿絕其命[7],今予惟恭行天之罰[8]。
註釋:
[1]甘:地名,有扈氏國都的南郊,故城在今陝西西安鄠邑區。[2]六卿:本指六軍的主將。鄭玄曰:“六卿者,六軍之將。《周禮》六軍皆命卿,則三代同矣。”本篇泛指六軍將士。下文“六事之人”同。[3]嗟:嘆詞,表示呼告。“嗟”實際上是記錄呼喚聲的文字元號。孔穎達說:“嗟,重其事,故嗟嘆而呼之。”[4]誓:古代告誡將士的言辭。馬融:“軍旅曰誓,會同曰誥。”[5]威侮五行:《經義述聞》:“‘威’乃‘烕’之訛,‘烕’者‘蔑’之借。蔑,輕也。蔑侮五行,言輕慢五行也。”所謂輕慢五行,夏曾佑說:“即言有扈氏不遵守洪範之道。”[6]怠:懈怠。三正:指正德、利用、厚生三大政事。見《尚書易解》。[7]用:因果連詞,因此。剿:絕。[8]恭行:恭,《墨子·明鬼》《史記·夏本紀》都作“共”。共行,奉行。
第一段,記敘夏啟興師討伐有扈氏的緣由。
“左不攻於左[1],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2],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3],汝不恭命。用命,賞於祖[4];弗用命,戮於社[5],予則孥戮汝[6]。”
註釋:
[1]左:車左。孔傳:“左方主射。”攻:善。見《爾雅·釋詁》。[2]右:車右。孔傳:“右,勇力之士,執戈矛以退敵。”[3]御:駕車的人。非:違背。蔡傳:“古者車戰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擊;御者居中,以主馬之馳驅也。”[4]賞於祖:據孔傳,天子親征時必載著祖廟的神主一道行軍。賞賜有功者必須在神主前進行,表示不敢專權。[5]戮於社:天子親征,又載著社主。不聽命的,就在社主前處罰,也是表示自己不敢專權。[6]孥:孔傳:“子也。”“孥戮汝”即“戮孥”“戮汝”,“戮”與前面的“孥”與後面的“汝”分別構成動賓關係。
第二段,記敘夏啟嚴明賞罰紀律。
點評:
《史記·夏本紀》記載,大禹巡行東方,死於會稽,益即帝位。三年後,益讓位給禹的兒子啟。啟很賢明,受到諸侯的擁護,於是繼承帝位,史稱夏后帝啟。有扈氏不服。《淮南子·齊俗訓》高誘注說:“有扈,夏啟之庶兄也。”夏啟舉兵討伐,在甘地大戰。戰前,夏啟誓師告誡將士,史官記錄其言,寫成《甘誓》。這是《尚書》中第一篇反映上古戰爭的歷史文獻。
《甘誓》雖然篇幅短小,卻是研究中國社會發展史和中國政治制度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夏啟“即天子之位”,有扈氏舉兵造反的原因是“自堯舜受禪相承,啟獨見繼父,以此不服”。甘之戰體現了“公天下”向“家天下”轉變時兩派勢力之間的尖銳鬥爭。這場戰爭最終以啟的勝利、有扈氏的失敗告終,反映了原始氏族部落基本瓦解,王位世襲制的初步確立。甘之戰成為中國社會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節點。夏啟廢除禪讓制度,確立王位世襲制度,古老的氏族公社為國家所代替,“公天下”為“家天下”所代替,夏啟開啟了中國歷史上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長達近四千年的王位世襲制。
《甘誓》篇末,夏啟規定了嚴格的軍紀賞罰。其中,“孥戮汝”的懲罰尤為嚴厲,不僅要砍“汝”之首,還要砍汝子之首,要你斷子絕孫。有學者認為“古者罰弗及嗣,孥戮之刑非三代之所有也”。《書集傳》:“蓋罰弗及嗣者,常刑也;‘予則孥戮汝’者,非常刑也。”“盤庚遷都,尚有‘劓殄滅之,無遺育’之語,則啟之誓師,豈為過哉?”儘管戰時法令不能與平時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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