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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負責的正義感,是直接地繼承於司馬遷的。

司馬遷亦是《漢書·李陵傳》中的一位重要人物。李陵兵敗投降,“朝中群臣皆罪陵”,司馬遷毅然站出來為李陵講話,希望朝廷體念李陵的戰功,給李陵以找機會立功抵罪的時間。這是合情合理的建議,亦體現出司馬遷富於同情心的性格。李陵投降敵人,根本原因在於他自己貪生怕死,而司馬遷決沒有說李陵投降是應當的。李陵兵敗,客觀原因在於漢武帝用人不當,後援路博德見死不救,武帝自不能辭其咎。因此,司馬遷的建議是合情合理的,是可以接受的。當然,司馬遷在奏議中也有不盡妥當的話。李陵不能寧死不屈,便談不上道義涵養有素,因此,便不好說他“素所畜積也,有國士之風”。王夫之在《讀通鑑論》卷三《漢武帝》篇中尖銳地指出:“遷之為陵文過,雖欲浣滌其汙,而已緇之素不可復白,大節喪,則餘無可浣也。”其語很激烈,當是有所寄託。王夫之生當明末清初,痛恨當時的許多變節者,但此語還是很痛切李陵的。總起來說,司馬遷為李陵所講的話,縱有個別不當之處,但基本上是合情合理的。退一萬步說,即使司馬遷的建議不能接受,也決不能視之為叛逆,治之以重罪。顯然,漢武帝是把由李陵兵敗投降所引起的怒火,轉向司馬遷身上發洩,並藉此逃避自己對戰略失誤所應負的責任。這是極為惡劣的作風。在李陵案中,司馬遷是第一個無辜的受害者。千古同情太史公,而決不同情漢武帝,可見公道自在人心。透過李陵案的前前後後,班固揭示出複雜的歷史真實。

從藝術上講,《漢書·李陵傳》有幾點特色值得稱道。第一是史筆的客觀性。全傳對李陵前半生的勇猛善戰與後半生的變節,能夠同樣地直書而不隱。既不因李陵前半生的功績而掩飾其後半生的可恥,也不因其後半生的可恥而抹煞其前半生的功績。對武帝的多疑、輕信、暴戾,乃至李陵案的始末,也都能夠直書而不隱。由於有了這種直書而不隱的客觀性,才能夠呈現真實、複雜、豐富多彩的歷史。而這種史筆的客觀性,是以史家的道義感為根基的,決不是什麼超越的客觀性。沒有深厚的道義感,即無從發生揭示歷史真實的客觀性。

第二,善於從重大事件和有意義的細節,刻畫歷史人物的性格。傳文前半幅,主要寫李陵戰匈奴,突出了李陵的勇猛善戰。後半幅,主要寫李陵見漢使,則深刻表現出李陵變節後的心態:既自痛負漢,問心有愧;又與漢為敵,頑固到底。其中描寫李陵在漢使面前語默的動作,細節都很傳神。這些地方,便是藝術氛圍特為濃厚的所在。傳文記載武帝命李陵出兵的詔書,特為記下最後兩句:“所與博德言者云何?具以書對!”這一細節,刻畫武帝多疑而固執的性格,真是如在目前。

第三,善於透過特定的細節描寫,來增強生活氣息和藝術氛圍。如寫李陵曰“吾士氣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軍中豈有女子乎”一節,以及“上欲陵死戰,召陵母及婦,使相者視之,無死喪色”一節,其中細節,或系誇張之辭,但既是漢代生活中所存有之事,自不妨書出。而這些細節,顯然增添了生活氣息和傳奇色彩。

第四,《漢書》以李陵、蘇武合為一傳,實別具匠心,意在透過客觀的比較,進一步彰顯蘇、李二人不同的品格。錢穆《現代中國學術論衡》第五章《略論中國史學(二)》,有一段論述足資參讀,錄之用作結束:“班書有李廣、蘇建傳,實為李陵、蘇武合傳,上承馬遷魏其、武安侯等諸合傳來。同一時同一事,而參加之人不同,人與人之相比,是非高下,最易從此等處顯。李陵以五千步卒當匈奴八萬騎,可謂不世出之將才矣。蘇武北海牧羊,事若平易。孔門以回、賜相比,又以賜、商相比。彼人也,我亦人也,彼能是,我何為不能是!以事論,則海上牧羊與兩軍抗衡難易不能相比。以人論,則李陵之與蘇武,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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