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歸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12頁,夫郎家的贅婿首輔,路歸途,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動手,黎大不怕,可現在不比村中,兆兒還要讀書科舉,便忍了這口氣,讓週週去喊兆兒。
顧兆見週週神色略是慌張,先說:「冷靜不怕,啥事?」
「金玉酒樓掌櫃帶人來了,張嫂說的。」黎週週一下子靜了下來。
顧兆起身,「出去看看,不怕,他家就算想來硬的,也不該挑今天這個時機,昨個兒明晃晃的他家錯,那麼多人看著,這會再帶人來砸鋪子不可能,除非金玉酒樓老闆是府尊的產業,但這也不可能。」
要真是府尊產業,那就不會用宵小手段,用權、錢壓都成,軟硬兼施可不比那什麼鬧事的快。
大曆朝規矩:官不與民掙利。意思是當官了就不能做買賣經商賺錢,違者嚴重一些罷官杖刑,法律條文是擺著明白上,但仔細數,世家門閥、做高官的能沒個產業鏈?
能鑽漏洞的。
一般是妻舅家做生意,給當官的送錢。若是妻家也牛走的仕途,那還有,掛在管家、家奴僕人頭上,或者信的過的下屬,反正當官的有權勢,那討飯吃的僕人還敢反水攀扯你不成?
先給你隨便按個什麼罪名就能辦了你全家,讓你有苦說不得。
這種情況比比皆是,只要不是發展成沈萬三那種規模財富,上頭也會睜隻眼閉隻眼,官官相護——大家都這麼幹。
就沒聽說過哪位大人因這個名頭真罷官的,若是有,也是因為犯了什麼別的事不好對外宣,選了個最不起眼普通的藉口把人辦了。
顧兆一邊走一邊大概跟週週科普了下。黎週週沒想到裡頭門道這麼多。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