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某個文明,字都還沒有呢,竟然就狂暴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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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殺死漢人時,只要陪一頭驢即可,不用受到法律制裁。
色目人殺了三等漢人,只需要賠償幾十兩白銀即可。
地位更低的南人呢?
殺了他們會有什麼後果?
雖然沒有法律條文記載這個……
但是漢人、南人殺死蒙古人或者色目人,卻是要被處死並罰款,全家也要被流放。
這不是我在信口開河,而是有蒙古明文正典官方記錄的!
甚至還被寫進了《大禮撒》內!
(《大禮撒》蒙古成吉思汗鐵木真定下的蒙古法典,元朝最高法典、最高法律。理解成祖訓、憲法就可以了。)
元朝法律原文:
蒙古人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手,只能告官,違者治罪。
蒙古人“扎死漢人“笞五十七,“徵燒埋銀“;如果“因爭及乘醉,毆死漢人者,斷罰出徵,並全徵燒埋銀“。
反之,“漢兒人殺死蒙古人,處死正犯,財產斷付人家,餘人並徵燒埋銀“。
《大禮撒》:
“殺一穆斯林者償四十巴里失(黃金,相當於八十兩銀子),而殺一契丹人則僅償一驢。”
這就是殺漢人賠償驢的原文。
需要注意的就是這個契丹人的真正意思——
契丹就是遼國,也就是後來的金國,契丹人就是原契丹、金國國人,換句話說,就是元代定下“漢人”的所在地。也就是非南宋地區的三等人。
那麼蒙古人、色目人殺了南人呢?
法典上沒說。
但是,三等人都只賠償一頭驢了,你說地位更低的南人,被殺了會咋樣?
(我搜集的紙質書沒有元朝的,最後還是在北京法院網《元代燒埋銀製度》中,找到了這句話。後面的大禮撒原文,則是在論文內蒐集的。
在12、3年,我寫張士誠的時候,網上還到處都是這條法律的原文,現在都被刪沒了。)
色目人的來源,包括中亞、西亞、歐洲等地。
直白的說就是非漢人、南人。
這些人在幹嘛?
——充斥在元朝國內,當官、經商。
高高在上呢!
他們會做什麼?
……
正是此時,歐洲開始了文藝復興。
文藝復興的時間點,就是蒙古打破歐洲大陸,徵用歐羅巴人為官之後。
原諒我再一次長篇大論,因為真正的文明,都是有深度,且有足夠的橫向支撐。
不是那種今天見華夏挖出來一個藕片湯、麵條,明天就趕緊搞出來一個波光粼粼的抹臉霜,搞出一個海底幾千年,連貝殼都沒附著的“新石碑”……
那叫文物?
那叫真高科技才對!
不對,以現今的技術水平,貌似還做不到將石碑丟在海里,幾千年都不附著貝殼呢!
……
某些“文明”,像極了頭疼找頭疼粉,腳疼找去疼散的樣子。
這些年來,所謂的西方文明,就像是狗皮膏藥一樣,只要華夏出土了一個驚豔東西,馬上就要搞出來一個力壓華夏的“證據。”
沒有縱深,沒有橫向支撐,那叫文明嗎?
那叫——偽史!
(注意看這幾章的標題)
1348年,義大利著名文藝復興代表人的薄伽丘,在《十日談》中,是這麼描述的:
在義大利小城帕多瓦的教堂中,文藝復興的先驅們,第一次將人類的情感,轉移在宗教壁畫中。
而這些壁畫中,基督的聖袍上點綴的,正是蒙古人創造的“八思巴文”。
(這一點,在保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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