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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他的眉頭又舒展開來,還笑著點了點頭。
他之所以會是這樣的反應,是因為他想明白了一件事——這聲槍響,並不代表著危險,而是代表著行動順利。
之所以會想,是因為兩名警官所面對的嫌疑人手中有人質,而且極有可能有武器,在不動用配槍的情況下將人制服難度不小。
林宇將自己帶入了兩名警官的視角立刻就有了明悟:
如果他是兩名警官之一,在進入了監控室發現嫌疑人以後,嫌疑人必然會掏出武器來威脅王有志四人。
在這時,作為解救人質的警官,他所要做的就是讓王有志四人相信自己有能力制服嫌疑人,讓他們四人投入到自己一邊。
因此,掏出配槍朝天開槍警告,是最好的做法。
這樣,王有志人立刻就能判斷出現場的形勢,嫌疑人就算有槍也只有一人,但警方有兩人還都有配槍。
以警方的身手多半會好於嫌疑人,只要聽從警方的命令,他們多半會被解救。
只要王有志有了這樣的情緒,那麼場面就是一邊倒的。
四個手無寸鐵,但是身體強體壯的人和兩名配槍的警官圍捕一個手上有武器的嫌疑人,這懸殊的實力,會造成怎樣的結果,根本不言而喻。
況且商場內自始至終只有一聲槍響,證明根本沒有爆發槍戰,這更加佐證了林宇的觀點。
林宇猜的一點都沒錯,當鄭有明和警備所的負責人趕到監控室的時候,發現那兩名前往監控室逮捕嫌疑人的警官,已經完成了任務,正在將嫌疑人銬起來,而他們的身後都站著,驚魂未定的王有志四人。
一看到又有警官過來,並且發現鄭有明的站位很特殊,他們猜到很有可能是這次行動的指揮官,這證明自己是真的得救了,於是狠狠的鬆了口氣。
王有志上前去,緊緊握住了鄭有明的手:
“警官,你們來的太及時了,要不是你們,我們不知道要被這小子拖著到處跑多少天呢!”
“你們那名工友是怎麼死的?”
鄭有明看了王有志一鈺,並沒有順著他的話往下說。
因為王友志班組死去的那人,死因很可疑。
到底是嫌疑人動的手還是嫌疑人逼王有志動的手很難說。
王有志一聽鄭有明問自己這個問題。額頭上的冷汗冒了出來。
他看了一眼身邊的三人咬牙道:“是我乾的,他威脅我,我想活命!”
“你就這麼輕易的承認了?”
王有志點頭道:“我也是沒有辦法,但是,我父母教育我,人要敢作敢當。既然我當時因為想活命不動了這個手,我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鄭有明心裡清楚,王有志極有可能是在為他的工友們開脫。
但是,有罪沒罪的判定是法院的事,警方要做的,只是調查事實的真相,然後將嫌疑人的審訊表現,或者是否有立功表現,上報給監察,其餘的一切,則自有監察和法院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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