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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弟弟,你把姐姐畫得再美,姐姐也不會留下來的。」她望著來時的路,「一個人一生中,一定有一件事,是道德沒法阻止的,是法律沒法阻止的,是愛也沒法阻止的……我要去報仇了。」
她回看他,再重複。
朝陽的金光,化作仇恨的火焰,她沐浴其中。
「我要去殺人了。」
莫耐服刑在柳城監獄,當年犯案的地方肯定也是柳城。
這是趟說走就走的旅程,紀詢和霍染因又從九霞縣開夜車開到柳城,這段距離不長不短,差不多三個小時左右,等趕到了柳城,正好是半夜十二點多。
這個時間,正常的詢問、調查肯定是沒有辦法展開了,再加上這是將近十年前的案子,在詢問調查之前,肯定先調閱當年卷宗。
他們到了柳城當地公安局,局裡有人值班,霍染因出示警察證件後,很快拿到了當年的檔案。
莫耐當年的犯案地點是柳城大學,受害者是柳城大學的女學生,叫宋聽風。
那是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宋聽風宿舍裡的其他兩人因為週末在外遊玩沒有回來,宋聽風獨自一人在床上睡覺,燈關了,晚上九點左右有人開門進來,她睡得迷迷糊糊,那個人好像在衣櫃附近停了一會兒又出去,宋聽風就以為是自己小姐妹準備去洗澡上床睡覺就沒注意,但是等對方第二次進來卻是悄無聲息的走到自己床邊,用一件衣服矇住自己的臉和嘴,接著就開始強暴她。
宋聽風當時嚇蒙了,她試圖反抗但未果,事後犯人還用她脫下來的睡衣把她綁在床邊上,等到室友回來解開她嘴上手上的捆綁物這才得救。
雖然宋聽風因為第一時間無法忍受遭到強暴的身體而去洗澡了,沒有留存身上的體液證據,但好在當天的內衣內褲在她兩個室友的強烈要求下得以儲存,這也成了本案的直接證據。
宋聽風9月18號上午,在室友的陪同下鼓足勇氣去公安機關立案。宋聽風對莫耐有印象,她的證言是懷疑那個人就是莫耐,因為聲音很像,體型也一致。
女生宿舍一般對外人不開放,但是莫耐之前和宋聽風的室友程想談戀愛,他在程想的指點下常常偷偷帶零食奶茶進宿舍分給程想同宿舍、同層的女同學,所以非常熟悉阿姨出沒的時間和進入路線。
接著警方透過調查取證,得到了一個重要線索,同層的另一個宿舍裡的學生曾經在那個時間去洗漱剛好目擊了莫耐的出現,因為她總是這個點洗澡,所以時間非常準確。再加上內衣內褲上莫耐遺留的體液,衣櫃上採集到的莫耐指紋,證據鏈完整,莫耐在9月22號被捕了。
莫耐在看守所羈押了一段時間,宋聽風回家休養,並在國慶假期結束回到學校,但她還是無法接受自己被強暴的事實,10月10號,她爬到學校最高的那棟樓樓頂,跳樓自殺。
她留下一封很簡短的便簽,只有一行,寫著「對不起,我無法忍受我自己。」
連著檔案的,還有一些留存的證據。
包括宋聽風當時所穿的內衣褲,當時衣櫃上的指紋拓印,以及宋聽風遺書存檔。
出於習慣,紀詢和霍染因沒有放過一點東西,將這些證據也都挨個看了,內衣內褲和指紋拓印不用多說,罪證確鑿,至於宋聽風的遺書,那像是從哪個作業本上撕下來的,只有短短兩指寬的一截,雖然看上去是草率了點,但決定跳樓的人必然已經萬念俱灰,當時死者八成是見到什麼,就在什麼上邊寫。
檔案看完了,霍染因將東西送還給兄弟單位。
兄弟單位值班的人四十來歲,老煙槍,從他們開始看檔案時就開始抽菸,抽到現在,沒停過,他接過檔案:「連夜從寧市過來的?辛苦了,走個流程,我們這邊能把檔案發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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