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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他是英雄(十五)
哼…麻痺的,你傻,當本少爺也傻呢,堂堂的一個千戶,豈是你說封就能封的?
心裡冷笑了一下,不過陳平還是裝做一副很受用的樣子:“羅大人請放心,此行的任務,末將心裡都明白,羅大人用心良苦,相信信王殿下一定會感念羅大人的一片赤誠之心,將來還望羅大人多多提攜才是…”
“知道就好,知道就好,去吧,去吧…”
羅旭甚是滿意,又在陳平的肩膀輕輕的拍了兩下:“年輕人,有前途,好好幹,日後本官一定不會虧待了你…”
……
隨即,陳平帶領精挑細選的兩千人,按照周立興的安排,分成一百人一隊,開始向榮州城而去。
當然了,要是按照陳平的意思,其實就他們現在這樣群,被燒得黑乎乎的落水狗,本來就已經慘不忍睹了,活脫脫的一群難民,其實根本沒必要再特意來裝扮。
不過礙不過人家周立興現在是統帥,說的話便是軍令,總還是要意思一下的,不然人家這個新統帥豈不是會很沒有面子,一番折騰,差不多在傍晚時分陳平帶領的這兩千才全部混進了榮州城內。
然而,就在今天白天的時候,按照陳平的推測,差不多要半個月左右才會到榮州府的直隸衙門的監察使,竟然只過了四五天的時間便出現在了榮州府的衙門內。
事情總是在精心安排的好的情況下一步一步,分毫不差的進行著,直隸衙門的陪審官出現,自然是來給從榮州六縣城抓來的人定罪來了的。
這一場由人為精心製造出來的民亂,用了整整三年的時間,已經到了水到渠成的時候,現在,唯一差的便只有最後一個因素,那就是頂罪之人,造成這場民亂的罪魁禍首。
每一步都不能少,這些罪人,等內亂平了之後,可是押送到京城去,迎接皇上憤怒一擊的。
很顯然,包括餘佑章在內的六個縣令,便是他們拿來頂罪的最佳人選,治縣不力,百姓流離失所,激發民亂,擾亂社會穩定,倒賣官倉用於救濟百姓的糧食資敵亂民軍,阻礙雨南軍平亂,害得朝廷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實屬謀反之大罪。
這一樁樁的罪行,只要有一個被坐實了,不僅官當不成,可都要是要被砍頭的,特別是最後一條,資敵亂民軍,可不僅僅是砍頭這麼簡單,可是要被滿門抄斬的。
本以為有了販賣糧食的買賣合約,要坐實這些罪名是很簡單的事情,最多也就是走個過場而已,用一天的時間來審問這個案子,肯定會很順利。
不料,翻出來了證據,其餘五個縣城縣令的審問都進行得非常順利,可一到了落河縣縣令餘佑章這裡就出了問題。
本來都已經心灰意冷,在鐵證面前已經打好了準備認罪的餘佑章一身囚衣站在審判臺下,看見一個衙差送上來的證據和罪狀,正準備要簽字畫押。
不料,他的目光在那張所謂的證據上掃過,頓時就愣住了,所謂的證據,不過只是一張買賣合約而已,從字跡和陳舊程度來看,餘佑章可以肯定,這張合約,肯定是他當日賣糧食的時候親手簽過字的那張合約。
可是…可是…可是當日簽字是自己親手簽下的呢?餘佑章這三個字跑哪裡去了?
餘佑章下意識的楞了一下,忽而,他的腦子裡突然又想到一件幾乎已經要忘記了的事情。
差不多一個月之前,自己從城北的糧倉回來,遇到正急急忙忙跑來找自己的陳平,他一見到自己,就非常激動的問:“餘大人,糧食賣了?”
隨後,陳平又說這個合約由他來擬定,到時候自己只管簽字就是了。
難道?難道這個合約是陳平動了手腳?
餘佑章就算再傻,糧食雖然是自己賣了,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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