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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林侍郎有治河專斷之權,是陛下准許的,還欽賜御劍,享便宜行事之權。既然如此,便有先斬後奏的權力,並不違背朝廷典章制度,何錯之有?只有方式,有些時候必須明正典刑,對十惡不赦的罪犯該不需要太過仁慈吧?諸位處處為天理難容的殲佞說話,不知意欲何為?”
“殲佞是有罪,卻需要朝廷法度來制裁,不是他林昭那樣胡來……”
“興許是有什麼特殊狀況,不知林侍郎自己是怎樣說法!”
林昭自己當然要有說法,當朝廷吵的不可開交的時候,他的奏章終於姍姍來遲了!
對於朝臣們的可能的指責,林侍郎似乎早有預見一般,在奏疏之中都一一回應,做出瞭解釋。
先是陳述了韓俊與範季雲等人十惡不赦的罪行,在李儒的基礎上,又加以詳細補充。加上巧妙的文筆用詞,將當時的慘烈景象描繪出來,以至於人人動容,對死難者大動惻隱之心,對行兇者自然也就深惡痛絕。
然後林昭解釋了為何自己沒有及時上書,乃是因為當曰在清水澤受了驚嚇,又見到三千多人死亡,憤慨傷心之下就病倒了。林昭當時閉門不出,沉默寡言是有目共睹的,李儒甚至都可以為他作證。
這種情況下,暫時“失職”不曾上書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那樣危急的情況下,誰都有受到驚嚇的可能,實屬正常。只是林侍郎的膽子就那麼小嗎?聽說他在西北戰場上很勇敢啊?亂馬踩踏也不色變,會害怕一股大水嗎?只是這樣的“推理”只能是按照腹誹一下。
還有人說,林侍郎之所以生病是因為三千多人死傷,有憐憫仁愛之心。對罪犯殘忍,對無辜的百姓仁愛,林侍郎的形象突然之間似乎高大了許多。有這樣的理由,這一點似乎可以冠冕堂皇地說得過去。
就連趙頊都不好說什麼?人家不是隱瞞不報,是有特殊情況的。林昭倒是言辭懇切,主動請罪,趙頊就更不好怪罪了。否則落下一個不通情理,不體恤臣下的名聲不好。
至於亂馬踩踏的行為,林侍郎強調了,這是民意!
奏疏中提及,他病好之後,博州已然是民怨沸騰。死難者家屬不依不饒,到州衙告狀求做主,博州百姓更不答應,集體出來討要說法。最嚴重的是廂軍士兵,要求為死去的袍澤報仇,群情激憤之下有譁變之危險。
林昭說自己立即找知州李儒商議,想辦法平息民怨,防止生變。唯有公開審理的方式,確認罪名,給百姓一個交代。林昭說了,按道理是該給朝堂上書,請求聖裁的。但當時的情況下,百姓的呼聲與廂軍的請願必須要重視。
那些死難流民的家屬與廂軍士兵要求屍骨無存,現場群情激憤,情勢十分危急。當時的情況下,若不當斷則斷,後果不堪設想。
朝中大臣們都知道,民怨沸騰已經很恐怖了,尤其是河北路連連遭受災害,已然人心不穩,若是因為民怨而激起民變,可就麻煩了。最重要的則是廂軍士兵的情緒,若是不加以安撫,激起營嘯譁變什麼的,該怎麼辦?
從這一點上來看,林昭似乎沒有做出。作為專斷大臣,他手持御劍,有便宜行事之權,做出這等權宜之計是沒錯的。至少在原則姓的程式上沒有做錯,經過了審理,證據確鑿,這些都已經送到了朝堂之上。
死罪是必然的,導致黃河決口,謀殺欽差,殘殺三千三百多人,這絕對不可饒恕的死罪。至於死的方式,不是他林侍郎的本意,是死難者家屬的要求,是平息民憤的權宜之計。
或許林侍郎不是這麼想,那麼殺人就是他的主意,民心所向只是一個說辭,可是人家就是做的這樣無懈可擊。林昭的奏疏到了不久,便有河北路計程車紳學子,以及尋常百姓上書,讚歎朝廷明正典刑,對殲佞之臣的大力打擊,主持公道。
博州更有數百人戴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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