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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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路上,劉明聽衙役說今天上午,張大彪到縣衙告劉明偷了他的鎮店之寶。
但是還不瞭解具體情況。
“學生並不知道賭坊有什麼鎮店之寶,更遑論偷竊之說。”
“哼,很多人都知道,你最近發了一筆橫財,若不是偷了我的東西去賣,憑你一個五體不勤的窮書生,哪來那麼多錢?”
張大彪冷哼一聲。
“肅靜!”
徐縣令一拍驚堂木,大聲呵斥:“張大彪,公堂之上,本官沒讓你說話,不得喧譁!”
看來徐縣令也是不太喜歡這個張大彪。
繼而繼續問劉明:“那你解釋一下,你的錢是怎麼來的?據本官調查,這幾天你在平安縣少說花了上百兩銀子。”
“回大人,銀子是我賣了自家的東西給李掌櫃,李掌櫃給的。”
“這麼說,你承認老虎水晶是你賣給隆興典當行的了?”
徐縣令皺眉說道。
“確有此事,李掌櫃可以作證。”
劉明還以為這樣就可以解釋錢的來路問題。
“劉明,張大彪告你偷了他們店的鎮店之寶老虎水晶換取財物,你可知罪?”
【原來是在這裡等著我,我還以為他們丟了什麼東西要賴在我頭上。】
弄清楚事情狀況,劉明也就不擔心了。
感覺說話都硬氣起來了。
“回大人,水晶是學生的物品,並非偷來的,請大人明鑑!”
“賭坊的人作證,老虎水晶是店裡的鎮店之寶,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水晶是你的,而非偷的?”
“大人,賭坊的人作證肯定為張大彪說話,做不得數吧?”
劉明皺眉疑惑道。
“還有張二狗也作證在賭坊偶然間見過這個老虎水晶,你說這個水晶是你的東西,可有人證?”
張二狗也是賭場的常客,應該被收買了,但確實也能當個人證。
估計這種人證張大彪還能弄來不少,欠賭場錢的不在少數。
劉明眉頭緊皺,好像確實對他不利。
“大人,我可以作證,劉相公確實有一個寶貝。”
縣衙門口圍觀的人群中傳來一個聲音。
是劉明隔壁的王老實,今天到縣城賣些東西,路過正好進來湊熱鬧。
“讓他進來!”徐縣令命令道。
“草民見過大人,回大人,劉相公的寶貝是一個老神仙送給他的,這個我們村裡大夥兒都知道……”
王老實把劉明編的故事說了一遍。
“王老實,本官問你,既然你證明這個水晶是劉明的,那麼你在他們家見過這個東西嗎?”
“哎呦,那種神仙家的東西怎麼能隨便拿出來給別人看?”
“這麼說,你沒見過這個水晶,那你是什麼時候知道劉明有這個水晶的?”
“大人,我剛剛說了,老神仙交代了劉明,沒到時候不能亂說,不然就不靈了。所以劉相公也是這兩天才告訴大夥兒的。我跟您說,這個老神仙算卦可準了……”
劉明一臉無語,要不是知道這個王老實有點憨厚老實。
他都要懷疑王老實收了張大彪什麼好處了。
這不是來證明東西是他偷的,然後編了個故事騙這些村民的嗎?
也難怪王老實,告狀之前,其實張大彪派人去大石村瞭解過。
大石村根本沒人見過這個水晶球。
至少,徐縣令現在有點相信張大彪了,畢竟劉明這兩年的事蹟他也找縣衙的人瞭解過了。
確實風評不好。
雖然沒做過什麼盜竊的事情,但是誰能保證他為了還賭債不會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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