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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來想嫁禍給駱建業夫妻,或者是小區裡的其他熟人,但他又怕人家否認,所以只能找個陌生人來甩鍋。
「是嗎?」李民警突然來了精神,「你還記不記得那天是幾號,星期幾?那飯館叫什麼名字?鑰匙離開你的視線有多長時間?」
紀文傑本來就是編的,聽到民警追問,只能結結巴巴把自己常去的飯館供了出來。他最近一段時間經常去吃飯,老闆每天接待那麼多人,應該不會記得這種小事吧?
李民警一眼就發現了不對,紀文傑神情緊張不說,多問幾句就開始額頭冒冷汗,前言不搭後語。
說起來這紀家兩兄弟都有點不正常,一個冷靜得過分,對案情要素描述清晰,還能抓住問題反問;另一個就緊張得過分,說話吞吞吐吐,好像隱藏了什麼似的。
監守自盜?
不排除這個可能。畢竟那筆錢是要用來還債的,如果被偷走了,大浦村村民也拿他們沒辦法。因為欠款是紀家夫妻欠下的,房子是他們的資產,賣房子還債天經地義;但如果這筆錢被偷了,兩個孩子沒有其他資產繼承,債務也不會攤到他們頭上。
但李民警懷疑兩個孩子不懂這些,大浦村村民也不會認可,畢竟民間還是有父債子償的說法。除非有懂法律的專業人士教他們,這個人選的首要懷疑目標,還是駱建業。
不管怎麼樣,紀文傑是個很好的突破點。
李民警沉下臉,「文傑,如果你知道什麼,現在說出來還不算晚。」
說著又去看凌天,凌天一眼就明白了,心裡有點好笑,同時也歇下了插手的想法。他本來還想著如果警察束手無策,自己就想辦法引導他們,但現在似乎不用了,人家就是吃這碗飯的。
而且他似乎也高估了紀文傑,這就水平,還想搞監守自盜?
紀文傑垂下眸子,「我什麼都不知道。」
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我什麼都知道。
凌天冷笑道,「紀文傑,如果你拿了那筆錢,現在還回來,我可以幫你向警察叔叔求情。那些錢雖然放在我們家,但是並不是我們的,拿了就是犯罪,你懂嗎?」
紀文傑眉心一跳,他之所以打那筆錢的主意,就是覺得錢是自家的,他讓人來拿自家的錢,就算被抓到了也無所謂。
他下意識地看向民警,發現對方也在看他,連忙低下頭,硬著頭皮否認道,「我沒有!我為什麼要讓人來偷自己家的錢,我又沒病!」
這句話等於是不打自招了。
李民警道,「文傑,我們已經找人拼湊小偷的畫像了,盧縣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大,我們到時候一家家排查,特別是你最近接觸過什麼人……」
他這話雖然是對著紀文傑說的,眼睛卻時刻注意著凌天,發現他沒什麼特別反應,穩得一批,暗暗在心裡點了點頭,覺得凌天可能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當然,凌天具體有沒有參與,還是要事後調查過才能確認的。
凌天穩坐釣魚臺,紀文傑卻慌了,因為他找的小偷不是別人,是他一個同學的哥哥高盛。高盛初中畢業之後,一直在社會上混。紀文傑跟他弟弟高凱關係不錯,加上這段時間凌天不管他,他經常放學不回家,去對方家玩兒。一來二去,就跟高盛混熟了。
這也是他放心把鑰匙交給高盛的原因,其一,他覺得對方知根知底;其二,他們雖然是合謀,但他算計的是自家的錢財,如果高盛想獨吞,他還可以揭發對方。其三,他才十三歲,萬一露餡道個歉就好了,不會有事的。
紀文傑已經瀕臨崩潰了,另一個民警進來傳話,更是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李隊,去所裡做拼圖的鄰居把人認出來了,嫌疑人叫高盛,有案底。」
他們同事做畫像拼圖之前,習慣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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