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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狗部落格的工作人員都驚呆了,因為涉及自家老闆,他們在於傑發第一篇博文時就死盯著。
于傑的第二篇博文一出,總編輯陳志剛直接傻眼,跟幾個手下面面相覷。
“頭兒,這篇文章是真的假的?”助理小吳率先開口。
陳志剛說:“我怎麼知道。”
負責內容審查的編輯姚鵬道:“于傑敢公開放狠話,那多半就是真的了,要不直接刪了吧。”
陳志剛立即搖頭:“萬一是造謠呢?我們直接刪博文,明擺著心虛,假的都變成真的,恐怕還會弄巧成拙。先等等,我去問一下丁總。”
說完,陳志剛直奔丁明的辦公室。他這邊一走,手下立即議論紛紛:
“八年前宋維揚還在讀高中吧,十多歲就敢孤身跑去深城當騙子?居然還至少騙了上百萬,那可是93年的一百萬!”
“所以人家牛逼,我高中時還在傻讀書,最離譜的事情也就晚上翻牆出去滑旱冰。”
“我就說嘛,現在的大老闆們,誰還沒有點黑底子?十個裡面,有九個都經不起查。”
“枉我以前還把他當成勵志偶像,沒想到也是走偏門發家的。”
“……”
于傑那篇博文寫得比較簡略,而且只關注宋維揚的行騙所得,完全忽視宋維揚提供了乾貨,這種騙局其實屬於互惠互利。這屬於標準的春秋筆法,句句屬實,但就是故意不把話說完,從而引導讀者往壞的方面想。
丁明得知情況後,立即給宋維揚打電話,驚訝道:“于傑發博文說你八年前在深城當騙子起家,這該不會是真的吧?”
“不假。”宋維揚笑道。
“操,你還笑得出來?”丁明嘖嘖感嘆,“老宋,你是真的牛逼,簡直讓我五體投地。”
宋維揚說:“我就知道肯定會被曝光,遲早的事情,所以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丁明問:“那怎麼辦?把這傢伙的部落格封了?”
宋維揚道:“有屁用啊,你封了他部落格,他再跑去天涯發帖就行了。就算我能說服天涯刪帖,人家回北大bbs論壇發帖也一樣,我還能把全中國所有論壇都管著?不如壞事變好事,趁機給搜狗部落格引流,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那你的名聲不要了?”丁明道。
宋維揚笑道:“我現在就退還贓款唄,給哪些公司發了獎盃,我手裡一直有記錄,講課時的學生名冊也在。《刑法》我熟著呢,只有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才能被定性為詐騙罪提起公訴。誰有損失?大家各取所得而已,真認為有損失的我十倍賠償。”
丁明提醒道:“老宋,你別忘了,當年的點子大王何陽就是詐騙罪進去的。”
宋維揚說:“何陽被判詐騙罪,不是因為他賣點子,而是他聲稱自己能夠請來明星拍廣告,還說認識央視廣告部的副總,拿了客戶100萬又死活不辦事兒。”
“隨你吧。”丁明道。
宋維揚前幾天一直在老家,今年金牛會聚會就是在喜豐茶場舉行的,青山綠水正好可以在山裡避暑。他把以前在深城的受害者名單拿出來,交給沈思說:“幫我發一篇博文,把這些公司和個人也列上去,就說想要錢的可以獲得10倍賠償。
沈思愣了愣,隨即哭笑不得:“老闆,你還真幹過這種事情啊?”
“沒啥大不了,問心無愧就行了。”宋維揚說。
部落格那邊正在吵架呢,突然宋維揚的部落格就更新了:
“于傑先生的博文我看了,內容基本屬實,但有些話沒說完。本人在1993年的時候,確實違規冒名賣過獎盃,也開過沒有辦學資質的創業輔導班。但詐騙的前提是受害人有經濟損失,我不認為自己非法侵佔過誰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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