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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我要吃冰激凌!”

彌敦道,一個五六歲混血小男孩對父親說道。

李小龍聽到兒子叫喊,這才回過神,“啊,什麼?”

“阿豪說他要吃冰激凌。”妻子琳達對丈夫說道。

李小龍笑了笑,一把將李國豪抱起來,舉高高道:“吃多了冰激凌會掉牙齒的,不如老爸請你吃炒板栗好不好,小時候我最愛吃!”

“不嘛,我就要吃冰激凌!另外我也不喜歡吃這裡東西,討厭吃饅頭,討厭吃包子,蝦餃,還有那一捏就爆的魚丸!我要吃披薩,吃乳酪,吃牛排!”李國豪嚷嚷道。

李小龍把他放下來,彎腰俯視著兒子,用手指指著兒子鼻子,表情嚴肅道:“吶,你愛吃什麼我不管!但有一點你要記住,伱是中國人,不管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都要記住這一點!萬萬不能做點半損害我們中國人事情!”

李國豪才五六歲哪裡懂這些,嚇得一哆嗦,眼淚就開始在眼圈打轉。

琳達一把將孩子抱在懷裡:“你看你,孩子還小,你把他嚇到怎麼辦?”

李小龍揩一下鼻子:“就是因為小,才要好好教育!萬一長大,那就不好辦!”

“我看是你心情不好,拿孩子撒氣才是!”琳達白老公一眼,“從昨天到現在你都板著一張臉,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你也不講。”

李小龍見妻子發火,這才嘆口氣,抱起臂膀朝前走去。

琳達在後面抱起孩子,隨便把坤包拿在手裡,緊緊跟上:“到底什麼事情,你倒是同我講呀!我既然嫁給你,就要替你分憂。”

李小龍望著彌敦道繁華街景,嘴裡道:“也沒什麼。你知道的,好萊塢歧視華人嚴重,不管我功夫再好,演技再好,也人不了那些大佬法眼。甚至於至今為止,我在好萊塢最精彩的角色竟然是在《青峰峽》中飾演一個日本人!”

李小龍說道這裡的時候表情鬱悶,一副鬱郁不得志模樣。

實際上也的確如此。

李小龍十幾歲時由於常與人爭鬥以致學習成績不佳,家人將他送往出生地美國,1960年12月2日在西雅圖市進入愛迪生技術學校補習。

李小龍在西雅圖的生活相當艱苦,進入大學就讀以後,他除了學習外,把精力都放在研習武術上。他在學校裡組織了一支“中國功夫隊”,經常在校園裡進行訓練和表演,博得了師生們的好評。

李小龍的潛修苦練練就出了“李三腳”“寸拳”和“勾漏手”。李小龍為了宣揚中華武術,在大學2年級期間,租了校園的一個停車場角落,作為武館,掛起了“振藩國術館”的牌子。他邊教邊練,刻苦磨鍊,技術大有長進,尤以腿功造詣更為精深。在振藩國術館裡,他認識了來學武術的醫學院女學生琳達,也就是他現在的妻子。

1966年,李小龍為了振興中國傳統功夫,打算拍攝電影,於是開始進軍好萊塢,拍攝大製作《青蜂俠》。

而這部戲也成了他最著名的一部戲,後來在好萊塢參拍的電影沒有一個角色超越這部戲。

原因很簡單,不是他不夠優秀,而是因為他太優秀,就算是配角也搶走主角風頭。

這對於白人掌控的好萊塢來講,可不是好現象。

於是在接下來的時候,李小龍一直找不到好角色,好萊塢給他的角色都是一些不重要的邊角廢料,讓他根本沒有發揮空間。

無奈之餘,李小龍準備藉助返港省親機會,帶著老婆孩子回到香港,準備在香港找機會,一展抱負。

首先他瞄準的就是香港電影巨頭邵氏。

邵氏這些年發展速度極快,李小龍在好萊塢也有所耳聞,所以回來後第一時間就是聯絡邵氏大佬邵毅夫,想要商談與其合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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