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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真是有事。“哎,你知道那個什麼埃克斯博克斯萬什麼的嗎?”他問。他蹩腳的英語還帶著家鄉口音。
廖遠想了想,才不確定的問:“x-boxone?遊戲機?”
“對對,就是遊戲機。你知道就好。”男人很高興,“你弟弟的同學家買了一個,你弟去人家玩了一回,回來非鬧著要買一個。”
“你給他買一個吧。”他很自然的說。
“不行。”廖遠沒有猶豫就拒絕了。
他之所以沒有猶豫,是因為他在接電話前的那一秒,就已經想清楚了。他不能再任他們予取予求,因為他……已經不再是一個人了。
他有了郭智,就必須為兩個人的將來考慮。
郭智有車有房,不代表他就可以坐享其成。恰好相反,就因為郭智比他強了太多了,他才更得努力。
從郭智答應跟他在一起那一刻,他就不能再渾渾噩噩混混沌沌的過日子了,他必須像個真正的男人那樣,承擔起自己該承擔的責任,扛起兩個人的未來。
這件事,首先就得從賺錢和攢錢開始。
男人沒料到會得到這樣乾脆的拒絕,他似是楞了一下,張口就問道:“為什麼?”
他充滿奇怪和不解的語氣,讓廖遠苦笑。他意識到,他這種理所當然的態度,其實是被自己慣出來的。
他嘆口氣,說:“爸,我有女朋友了。”
“哦,那怎麼了?”男人奇怪的問,似乎找不到兩件事的關聯性。
廖遠沉默了一下說:“我得準備結婚,我得攢錢。”
“結婚?”男人的語調高了幾分,詫異道,“你才多大,就結婚?你不是才十八嗎?”
“……我已經二十了。”
電話裡陷入了一陣沉默。
“二十了?”男人喃喃道,“你都二十了?”
他有些吃驚,有些不信。對廖遠的印象,似乎還停留在十八歲,他住在高中宿舍的階段。
可是一眨眼,他就已經離開家兩年了,自力更生,在他都未曾去過的帝都掙扎生存。非但如此,他還能拿錢回家,聽說,他也時時的給他媽媽一些錢。
怎麼突然之間,他就長大成人了呢?他現在甚至說起了結婚。
“哦……哦……你都二十了啊。”男人如夢初醒,囈語般的自言自語。“真快啊……”
對話便陷入了尷尬的沉默。
他並沒有覺得廖遠說起結婚太早,他們縣城小,出了縣城就是農村。二十歲結婚,甚至十八九結婚,一點不稀奇。年齡不到,就先辦婚禮,以後再扯證。也經常出現夫妻兩口子鬧離婚,結果去了民政局才發現根本就沒領過結婚證的事。
他只是沒想到一轉眼,廖遠都到了能結婚的年齡了。
他還記得廖遠出生的時候,他也是歡喜開心的。他們這裡,雖然不說是多麼的重男輕女,但是一舉得男,還是讓他得意的。特別那孩子可以說是集合了他和他前妻的相貌上的所有優點,長得特別漂亮,讓人看著就喜歡。
但他那個時候太年輕了。對他來說,天倫之樂就是在孩子穿得乾乾淨淨,並開開心心的情況下,由得他去逗弄逗弄。僅此而已。至於拉了尿了,渴了餓了,困了鬧了這些事,自然是丟給家裡的女人去做。
因為年輕,他其實沒有真正體會到為人父的樂趣,也沒有真正承擔起為人父的責任。在妻子灰頭土臉的照顧孩子做家務的時候,他仗著臉生得好看,依然在外面風流逍遙,彩旗飄飄。
他逍遙了好些年,直到遇到了現在的妻子。這是個厲害的女人,不僅拿住了他,給他另生了一個兒子。還生生的逼得他和前妻離了婚,抱著小兒子登堂入室正了位。
自此,他就被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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