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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她立刻就離開了那裡。第二天上班之後,她馬上去檢視了昨晚的治安簡報,果然發現昨晚大堤上發生一次治安案件:妓女忻那春“超區域營業”、“非法拉客”,被河原街的警察駐在所拘留,今天移送治安法庭。
這種小微案件在臨高很常見,處理也比較簡單,治安法庭一天可以判上幾十個。像這個忻那春無非是在法庭刑務所打五十鞭子,再鎖在河原街上示眾幾天。
顯然,昨晚林銘一定是被這個妓女拉客引起了糾紛。
不過這忻那春為什麼這麼大膽?“超區域營業”、“非法拉客”這種事不是沒有,但是一般都發生在警力較為薄弱的偏僻地區,在河原大堤這樣警察駐在所近在咫尺的地方幹這種事,未免太過大膽了――刑務所專門執刑的幾個警察都是過去壯班的老衙役,一鞭子下去就能讓人疼得面目扭曲,連叫都叫不出聲。三鞭子抽出內傷,十鞭子要人性命也不是難事。最是厲害不過。而且對黃票妓女來說,一旦受刑,不管是否要示眾,至少要五六天不能接客,對於“自營業”的妓女來說,這筆收入的損失是很大的。
李永薰隱隱約約覺得事情不太對。忻那春恐怕不是普通妓女那麼簡單。
會不會是政治保衛局在“釣魚”?李永薰的心情一下緊張起來。錦衣衛的暗號系統,她的確是沒有交代出來。但是這不代表髡賊就肯定不知道這些暗號。錦衣衛是個龐大臃腫的機構,成員很多,萬一保衛局從某個渠道得知了暗號呢?
想到這裡她的心都抽緊了。要真是這樣,不但林銘危矣,連自己也身在不測之中。
想到自己一旦被政治保衛局抓去,送到地下室審問,猶如自己曾經審訊過的那些人犯一樣被剝光了捆在拷問架上……
李永薰只覺得小腹發墜,背後直冒冷汗。她心裡瞬間閃過自首舉發的念頭。
莫慌,莫慌,她定住心神,眼下還沒證據說明忻那春就是政治保衛局的“魚餌”。自己第一件事就是要證明這點。
如何證明呢?她雖然警銜不低,但是職務只是個戶籍處的辦事員。而且也沒有正當理由去查黃票妓女的檔案。
要查當然可以,畢竟妓女也是有戶口,領身份證的。但是查詢會留下記錄,對景起來就是證據!
李永薰考慮再三,只有去治安法庭的刑務所看看了。如果忻那春真是“魚餌”,要麼根本就不會執行,要麼執行起來虛應故事――這些衙役的手段瞞不了她。
去治安法庭是戶籍處的工作內容之一,每天判決犯人之後,戶籍處就要根據判決結果進行重新登記。犯人凡是被判處“送勞動營改造”的,不管去幾個月,都要登出本地戶口和身份證,辦理遷徙手續――一條龍服務。
這種例行公事,一般都是安排給那些“新人”輪流去做得。
“還好,我這裡正好有個新人。”她想。
李永薰去找副處長,提出今天自己帶左亞美去治安法庭。
“讓她一個人去不行麼?”副處長有點為難,“你的事情還有一大堆……”
“她還沒有去做過這項工作,我帶著她去熟悉下。”李永薰面不改色,“我的工作不要緊,休息日加個班就能趕完了。”
得到准許之後,她立刻叫來左亞美,帶上相關表格和登記本,前往治安法庭。
因為並非緊急公務,不能派警用馬車,也不能使用腳踏車――李永薰對這個玩意很好奇,費了好大的力氣學會。可惜平日裡很少有機會騎車。
兩人只能安步當車,坐公共馬車前往。
臨高的治安法庭原本設在東門市的商館,隨著案件增多,仲裁庭對法庭做了分工,商館裡審判庭只負責經濟和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各自成立了新得審判庭。
治安法庭依舊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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