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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們的死,為遷兒掙出一條生路來,那是他欠他們母子的,也是她和他做父母的欠遷兒的!

張氏既親口攀咬出了常寧伯來,後來的事便不再是常寧伯氣急敗壞的替自己開脫辯解加罵人,就能混過去的,事態的發展,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了。

常寧伯請黃大人提審伯府的下人,以證明那日林媽媽壓根兒沒傳過信兒給他,張氏便說伯府的下人大多都是幾代的家生子兒,輕易不會背主,且能知道這些事的,都是心腹中的心腹,更會向著自己的主子,寧死也不會指認常寧伯了。

就譬如林媽媽,若不是張氏自己招了,林媽媽哪怕死,也一定不會說事情與她有關,這便是現成的例子,不是嗎?

讓黃大人千萬別被常寧伯給矇蔽了。

又說她能與常寧伯暗通款曲這麼多年,也不為人所覺,自然有他們自己特定的、不知人知的傳遞訊息的方法,請大人明鑑云云。

林媽媽與張氏心意相通,幾乎立時將她的意圖明白了個七七八八,也顧不得哭了,亦在一旁幫腔張氏。

弄得常寧伯是百口莫辯,卻已無力迴天。

黃大人當即便判了張氏與林媽媽秋後問斬,張氏的丫頭婆子一律官賣,施遷因年紀尚小,純屬無辜,無罪開釋。

而施延昌與施蘭如因是苦主,尤其施延昌,如今更是悲慘至極,便不追究他誤殺施寶如之責了,張氏的財產嫁妝也都判與他以作賠償;另外常寧伯還被判再賠償他五千兩,以作他安葬遇難家人的喪葬費用。

施蘭如雖之前有做假證說謊之舉,但若不是她及時醒悟反口,案子也不能取得突破性的進展,最終順利結案,所以只判她挨十板子,便可以回家了。

至於常寧伯,因爵位還在,黃大人還不能判決,所以要先上了摺子給禮部和隆慶帝,待禮部奪了常寧伯的爵位,隆慶帝也有了示下後,再做最終的判決。

這個結果施延昌依然不滿意,定要常寧伯府滿門抄斬,才能一消他心頭之恨。

還有施遷那個小野種,憑什麼無罪開釋,他又怎能算得無辜,有那樣一對姦夫**,禽獸不如的爹孃,他生來便不無辜好嗎?

仍舊哭著喊冤。

這次黃大人便沒有再如施延昌所願了,他從來都是依律判案之餘,法理不外人情,固然施家此番近乎死絕實在悲慘,但事情是常寧伯與張氏主僕做的,又與常寧伯府其他人什麼相干?

待首犯伏了誅,常寧伯府的爵位也將不復存在,該收回的都將收回,該沒官的也將沒官,與抄家也沒什麼兩樣了。

且當父兄的做出這樣禽獸不如的事,還滿城盡知了,張家其他人怎麼可能不受輿論的牽連?只怕這輩子都被想抬起頭做人了。

那於他們來說,已經是受到懲罰,付出代價了,在黃大人看來,便已經足夠。

判人滿門抄斬什麼的,別說黃大人沒那個權利,就算他有,他也不會那麼做,皇上和朝廷授他權利,不是為了給他濫用,而是讓他維持京城的安定祥和,造福滿京城的百姓的!

因此直接宣佈了:“退堂!”,便往後堂去了。

餘下施延昌又是憤恨又是不甘,可到底不敢在順天府造次,且圍觀百姓們也都在贊黃大人判得公正,“果然不愧為青天大老爺之名!”

他若再一味的喊冤,輿論只怕便不會都站在他這一邊,勢必要有人反過來說他不依不饒了。

他自己也是做過官的,如何不知道京城與老家那樣偏遠的地方不一樣,哪怕施寶如是野種,被他殺了,他也要被問罪的?

可黃大人並沒有一碼歸一碼也判他的罪,已經對他法外開恩了,百姓雖大多不懂律法,但總有少數人知道這些;

且圍觀百姓裡好多都是女人,只怕也不乏同情張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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