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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難得多雲,叢叢雲層將烈日團團圍住,斂了半數熱氣。
徐福貴穿上自己最體面的一身衣服,一身白色的的確良襯衫,修身的黑色長褲,嶄新的白鞋。
鬍子刮的乾乾淨淨,衣服籠罩下,隱約映襯出肌肉的輪廓,特別是結實的胸肌,將襯衫完美的撐了起來。
面板呈健康的小麥色,任何一個人見了都不會說他是一個常年種地的農民,看上去和城裡的幹部一個樣。
不,比城裡的幹部看起來還要精神陽剛。
家珍滿意的幫他撫平衣服上的褶皺,“穿著可真好看。”
徐福貴有些不自在的扭扭脖子,這衣裳買了後他一次都沒穿過,他上輩子也沒穿過這麼好的衣裳。
家珍找出這套衣裳的時候,他愣了好幾秒才想起這衣裳是之前去縣城看望陳禮平的時候,在洋貨店買的。
家珍親自挑選,不過錢是陳禮平掏的。
當時買了以後,徐福貴還嘀咕說了句:“這麼好看正式的衣裳,我哪穿的上。”
不成想這麼快就穿上了這套衣裳。
家珍滿意的打量他一眼,修長的手摸著精緻的下巴,說道:“要是再戴塊手錶,穿上皮鞋,絕對會更精神。”
他空間裡還真有一塊手錶,而且還是一塊金錶,不過他可不敢戴出來。
徐福貴拿出銅鏡看了看,遲疑道:“我這樣走出去,村裡人不會笑話我吧。”
白襯衫在普遍粗布衣裳的農村裡面,明顯格格不入。
家珍理所當然道:“他們憑啥笑話你,你可是咱村的支書,以後要做的都是大事。”
徐福貴搖搖頭,“這身行頭去城裡的時候穿穿還行,可不敢穿著去地裡幹活。”
“你現在哪有時間幹活?”
徐福貴愣了一下,苦惱道:“是呀,我現在哪兒有時間幹活?”
每天忙著去改造徐家村,來順也得跟著自己跑來跑去,家裡的五畝地誰去照顧。
總不能當了支書,就把老本行給扔了吧?
家珍看了他一眼,笑盈盈的說道:“你儘管你忙你的事,地裡的活我來幹,我會幹嘞。”
徐福貴將腦袋搖成撥浪鼓,“這咋成,家裡就是沒米吃,我也捨不得讓你去地裡。”
種地的這幾年,徐福貴從沒有讓家珍去地裡幹過一次活兒,他不想讓家珍和上輩子一樣,一輩子勞累,最後得了個軟骨病而死。
家珍溫聲道:“福貴,我知道你心疼我,但我真會種地。”
徐福貴難得強硬道:“地裡的事兒你別管了,我叫村裡其他人幫我種。”
“人家平白無故咋會幫我們種地?”
“就憑我是村支書,要為全村的人服務,沒有種地的時間。”
徐福貴理所當然道,上一世的村支書還不是如此,壓根不用種地,照樣能分到糧食,而且分的糧食都是最多最好的。
家珍還想再說,徐福夠提著臘肉,“行了,我去城裡了,中午不用等我回來吃飯。”
家珍看著他意氣風發的背影,無奈的笑了笑。
天氣不熱不冷,徐福貴快步走在村裡,想快點兒出村。
但村裡人這麼多,難免有人看見他,笑著打招呼道:“支書,穿的可真漂亮,我都差點兒沒認出你來。”
“福貴,打扮的這麼好看,是要到城裡去?”
徐福貴擠出笑容和他們打了個招呼,頗有些落荒而逃的感覺。
走出村子,低頭摸著身上白色的襯衫,他嘿嘿笑了兩聲,挺直腰板走在窄路上。
他的腳步邁的不快,儘量避免褲子衣裳沾染上沙塵。
一路來到縣城,街道上的人依舊有些冷清,顯然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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