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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晴必雨,半夜的時候,一場春雨悄然將整座云溪縣城籠罩,給這片紅色土地帶去充足的養分。

雖然下了雨,但是溫度卻沒怎麼下降,徐福貴睡的香甜無比,第二天早上甚至還不想起床。

低頭一看,家珍俏麗的臉上帶著淡淡的疲憊和滿足,長長的睫毛彎出好看的弧度,嘴唇紅潤,讓人忍不住想要親一口。

“汪!”

一聲響亮的狗叫突然在整座村子裡響起,一聽這狗叫聲,便知道是王喜家的那隻狗。

徐福貴回過神來,輕手輕腳起床,簡單洗漱一下,去看了看剩菜剩飯。

好傢伙,昨晚的飯菜是一點兒沒剩。

能理解,自從過年到現在,整整一個多月沒有吃肉,好不容易吃了頓臘肉燉鯽魚粉條,胃口肯定比往常好。

沒有經歷過的人,永遠不知道一個月不吃肉是什麼滋味。

徐福貴他自己本來就是少爺出身,格外喜歡吃肉,上輩子落魄以後,倒是逐漸習慣不吃肉的日子。

但八十年代春風吹遍大地,他佔了個孤寡老人的身份,新兔對他特別好,每月免費的米肉送過來。

加上他自己閒不住去種田,每日都能吃上肉。

後來隨著年齡越來越大,還佔了個長壽老人的名頭,經常有地方上的領導開看望。

村裡年輕人說,長壽老人是一個地方的招牌,也是那些領導的政績。

他不懂這些名堂,但是好處是實實在在得到了的,不僅有吃不完的米肉蔬菜,領導還給他修建了樓房。

如此一來,反倒把他胃口養出來了,幾乎頓頓離不開肉。

重生回來好是好,但吃不上肉這點,確實讓人很難受。

搖搖頭,甩掉腦海中這些有的沒的想法,點燃灶火,準備煮紅薯粥。

吃完早飯,在家珍關切的眼神中,他和來順揹著揹簍,走進晨霧之中,朝縣城走去。

路上,來順一直揉著眼睛,止不住的打著哈欠,路上絆著石頭,差點兒摔了幾跤。

徐福貴止住腳步,開口說道:“來順,你回去再睡會兒,以後我一個人去縣城做生意就行了。”

來順一聽,睡意立馬消散,臉上滿是著急的神色,“少爺,你可不能扔下我,我一點兒都不困。”

徐福貴搖頭,“不是,只是縣城的生意我一個人就能做,不用你每天跟著我起早天黑,還不如幫著幹家裡的活。”

仔細想想,就算沒有來順,他一個人照樣能忙活過來,大不了手腳勤快一點兒。

而且沒了來順,他反而能把空間拿出來用,每天趕路不用揹著沉重的揹簍,可以一身輕鬆的走路。

當然,不是說來順並沒有用,留來順在家裡,一方面可以照顧老人,另一方面,可以多照顧田地裡的活兒。

來順鬆了一口氣,試探問道:“不是嫌棄我?”

徐福貴敲了一下他的腦袋,將他的氈帽給敲歪,“腦子裡都在想著什麼玩意兒。”

來順依舊不捨,“少爺,我想跟著你一起幹活,我自己不知道該幹啥。”

徐福貴翻了個白眼,“隨你。”

來順趕忙跟上他的腳步,嘿嘿笑了兩聲,圓滾滾的眼睛四處打量。

突然,他拉了拉徐福貴的袖子,“少爺,你看,這不是白寡婦嘛。”

徐福貴順著他的眼神看過去,確實是白寡婦,穿著一身水紅色的旗袍,頭髮梳的整整齊齊,身材惹人注目。

徐福貴掃了一眼便收回目光,“走,又不是你女人,盯著別人看算是什麼道理?”

來順收回眼神,“我就是好奇她大早上的要到哪裡去。”他嘀咕道。

走出村口,來到無名河道,徐福貴踩在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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