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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了一個揹簍的羊草回家,羊羔見了,立馬低頭咀嚼,看樣子被餓的不輕,鳳霞蹲在小羊旁邊,輕輕撫摸羊頭。
沒有閒著,將新買的鋤頭磨了磨,來到地裡找到來順長根和徐父,和他們一起鬆土鋤草。
來順三人以前都沒有怎麼下地幹過活,動作很笨拙,身上的衣服沾滿了泥濘。
相反徐福貴,往手心吐了一口唾沫,不緊不慢的挖了起來,將每處土地都照顧了一遍,翻出的泥土排成一列,好看的很。
徐父錘了兩下腰,瞥到這一幕,越發感覺有些看不懂自己這個不成器的兒子。
來順沒有考慮這麼多,興致勃勃的打聽縣城裡的事,徐福貴將今天的經歷一一說了出來。
徐父和長根聽完,同樣後怕不已,囑咐他以後遇到這種事情,可千萬不能逞能,錢丟了都是小事。
徐福貴翻了個白眼,“爹,要是我真丟了這塊銀元,你能相信是被扒手偷了去?”
徐父不自然的笑了笑,梗著脖子說道:“你是我兒子,我還能不信你咋的?反正在賭場裡面,一塊銀元也頂不了什麼事。”
“少爺,那個扒手在哪兒,狗雜種真是膽大包天,是胡麻子的手下吧,找機會敲他幾悶棍!”來順捏著拳頭說道,粗獷的臉上滿是兇狠。
三畝旱地,真要鬆土,鋤草,施肥,一個下午肯定遠遠不夠。
畢竟三畝土地,加起來比三個籃球場還要大。
而且真正算得上勞動力的只有他和來順,長根和徐父年齡大了,鋤頭也只有兩把,幹不了什麼活兒,只能將地裡的石子土塊給撿出去。
臨近天黑的時候,鳳霞才跑了過來,大聲喊道:“爹,爺爺,奶奶叫你們回去吃飯了。”
徐福貴看了看灰濛濛的天色,抹了把額頭的汗水,看著地上的成果,微微露出笑容。
赤腳走到地埂上,撿起布鞋,將鋤頭抗在肩上,準備回家吃飯。
鳳霞舉著雙手,徐福貴搖搖頭,拍打了一下褲子,泥土頓時掉了下來,“爹身上髒的很,回去再抱。”
“那我幫爹洗褲子。”鳳霞亦步亦趨跟在他旁邊,小手不斷將褲腿上的泥土扣掉。
今晚除了家珍以外,其他人吃的照樣是煮紅薯,不過多了一道菜,香菇湯,湯裡還能看見一點兒油花。
香菇是來順和長根在山上找柴火的時候撿回來的,加了點兒今天買回來的花生油,便煮了這麼一鍋。
除此以外,家珍喝的粥也是香菇粥,聞起來很香,惹的鳳霞不斷去偷吃,眾人也自當看不見。
徐福貴嚐了一口香菇湯,除了花生油的香味和香菇的鮮味,感受最深的就是,太鹹!
讓他忍不住又喝了兩口。
人不吃鹽就沒力氣,這兩天吃的都是白水紅薯,沒什麼鹽分,下午幹活的時候,餓的那一個前胸貼後背。
這碗香菇湯來的相當及時,將紅薯直接泡進湯裡,大口大口吃了起來。
飢餓的時候,吃什麼都是人間美味,包括其他人,嘴角都露出了享受的笑容。
“以前當老爺的時候,感覺大魚大肉都沒這麼好吃。”徐父放下碗筷,惆悵的說了一句。
徐福貴走過去,一邊給他捏肩膀,嬉笑道:“書上說了,人老了最好不要大魚大肉胡吃海塞,吃清淡的更養生。”
徐父舒服的哼哼唧唧,勞累一天,渾身腰痠背痛,按摩來的正是時候,“去他孃的書上,人都老了,還不得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早死晚死有啥區別?”
“都是你個畜生,要不是你,我現在還是個老爺,走到縣城,人家都得叫我一聲先生。”
徐福貴訕笑兩句,“等再過幾年,那些老爺先生都得被槍斃。”
“你這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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