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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禍起蕭牆
正當韓奇在外面奔波,為了代言人、大導演、影像計劃的事焦頭爛額時,辦公室裡一場事先張揚的構陷,卻在悄然羅織。面對無法抵抗的公司“錦衣衛”,韓奇還不知自己即將付出什麼代價。
事情的起源,要從一次“拉通會”講起。
在這個會上,歐陽葦代表稽查,葵子代表採購,韓奇代表跨界營銷,玲姐代表前媒介負責人,和如今的流程監控者,大家坐在一起,討論的是明星合作,到底應該走代言人的彙報流程,還是kol合作的評估體系。
兩者的區別是,代言人體系龐雜而繁複,需要有幾個必備因素,講清楚,為什麼需要代言人,是哪個部門的需求;選擇什麼年齡段的人,為什麼選擇這些人備選,然後重點推薦誰,理由是什麼;初步溝通的權益如何,有什麼風險點,除了這個代言人,還有哪些大資源,是否可以替換。
這一套材料弄下來,少說也需要一個月。
上次龍俊的合作,即使是公司明確了方向之後,流程也走了半個多月。
如果每次的小明星合作,比如一條影片,一條微博,或者只是一個短代,都走一遍這個流程,那麼可以預見的是,大部分小合作都將胎死腹中。
不過,對稽查和採購來說,安全第一,寧願少做或者不做,也不能為了做專案,而產生風險點。
對韓奇來說,也不是非得找明星藝人合作,但新品,不管是數字系列這種時尚手機,還是手環手錶這種iot類的電子產品,科技kol的評測已經司空見慣,明星的短代或者內容合作,才能帶來新的傳播點。
會上,韓奇提出了另一條思路,是否可以借鑑pr、social的規則,把明星藝人的短期合作,當做kol來評估,也就是準備備選資源的粉絲量,同等量級的資源橫向對比,及承諾的初步kpi,然後以資料化的方式評估,不需要單獨立項彙報。
對採購來說,這樣也會省去很多無謂的工作量。但現場在座的稽查,卻強烈反對。
“明星藝人怎麼能當成普通的kol?”
“那你覺得,他們跟別的kol有什麼區別?”
“不只是身份的問題。科技的kol,不管是價格還是權益,都是相對公開透明,可查可比的,但是明星藝人的合作,很多都有談判空間,如果不進行單獨立項,一條條去pk,那可能公司會吃虧,甚至產生其他風險。”
“風險,其實每個合作都有,咱們可以事前介入,事中監控,事後稽查。只要看得細,就不會出問題。”
韓奇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沒對上,要跟歐陽葦對線。
可能對他來說,李良偉走了之後,韓奇一直有一口氣沒有嚥下去。從入職以來的鰲哥、輝哥,到後來的侃哥,還有不明不白的濤子哥與良偉哥,在韓奇這裡,天然就對稽查有一種不好的情緒。
雖然從大面上來說,稽查也是為了公司好,但是她們總是帶著有色眼鏡,有罪推定,來討論每一個業務話題,確實會讓人有點受不了。
這個會開的時間不長,但是韓奇的禍根卻就此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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