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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便帶著七個人上了大車,直奔警察局。到了警察局,有人等著周林,又直接帶著他們去了案發現場。
這是一個小院子。典型的杭州特色的小院。
小院的圍牆不高,有一米多。
院子進去,只能透過院門。院門有一米五高。
周林看了現場,現場不亂,說明沒有發生格鬥。
毛髮的屍體放在客廳中。屍體仰面而躺。
毛髮的胸口被插上一把刀。這是力行社配製的匕首。
一刀斃命!
周林問陪同的警察局的隊長:“有人動過屍體沒有?”
“有!法醫來過。”
周林又問:“那法醫動過刀沒有?”
隊長喊來了法醫,一個三十多歲男人。
“我只是看了看死沒死,在他的頸下摸了摸。其他的我沒動。因為那刀一看就知道是力行社的配刀。我就不能插手力行社的事了。”
周林點點頭,“謝謝配合!從現在開始,這裡歸我們接手了。”
警察隊長巴不得撒手,便喊道:“歸隊。”
周林喊來向東:“帶著人去問一問左右鄰居。問他們看到案發前後有什麼人來過。再問問,平時找毛髮的有哪些人。”
向東帶著人去走訪去了。
周林蹲了下來,看著地上的毛髮。
毛髮的身上配有槍,也有刀。正常情況下,遇到襲擊,他會拿出刀槍反抗。而且,毛髮的臉上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這兩方面的推斷,殺毛髮的人,是他的熟人。
應該是他們見面之後,那人要走,毛髮在後面送行,兇手轉過身來掏出刀,一刀從毛髮的胸前處剌入心臟。
毛髮沒想到兇手會殺他,所以這才感到驚訝。
周林喊來了隨行的法醫,“會錄取指紋嗎?”
法醫搖搖頭:“不會!”
周林便指揮法醫,對匕首握柄上的指紋進行了採集。
採集完成後,又對指紋進行了拍照留檔。
“這個膠捲,你要保留好!不能交給任何人。回去後,就將這個膠捲衝出來給我。”
法醫接過相機,去檢視屋內的情況。
周林洗了手後,點上一支菸抽了起來。
很明顯,這起案子與周林有關。
前腳毛髮說出了洪主任的事,一天後,毛髮就被人殺死了。這樣看來,是有人殺人滅口。
之所以要滅口,就是不想讓毛髮再說出什麼。
這一切,彷彿很自然。
但是,周林卻感到了不對的地方。
毛髮該說的事已經說了,再去殺他,有什麼意思嗎?
假如洪主任是兇手,毛髮說出了洪主任的事。洪主任是不會去殺毛髮的。
因為毛髮說的只是一面之詞。他說看到了洪主任與洋人在一起。洪主任可以否認。這就牽涉到證據的問題。你說我勾結洋人,那你拿出我與洋人交接情報的證據來。
洪主任也相信,毛髮拿不出證據。因為他就算看到了,也只是偶然碰上。你讓他去拿照相機拍照下來?
那就不是偶然了,那是蓄謀已久。
這樣的話,洪主任為什麼要殺毛髮。
還有,殺人的兇器竟然是一把力行社的匕首。
這不是明顯告訴人,殺人的就是力行社的人。
所以,這幾方面說明,有人想讓周林認為,是洪主任殺了毛髮。
法醫從屋內出來:“周組長,屋內沒有血跡,也沒有其他有價值的東西。”
周林給了法醫一支菸:“確定了死亡時間嗎?”
“確定了,應該在昨天夜晚十點到十二點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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