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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晚。
這一天的晚上,天上沒有星星。陰沉沉的,彷彿要下大雨。
因為天氣的原因,學校放定晚上休息。
難得的休息時間,王強從小賣部弄來了一盤花生米,一盤豬耳朵,與周林二人坐在宿舍外面的一個雜物間的頂上,坐著喝起了小酒。
學員在校期間,雖說沒有強制性地禁酒。但是口頭上,教員曾多次警告:喝酒誤事,不準喝酒!
但是,身為男人,怎能不喝酒?
所以,學員們都會偷偷地喝酒。
關鍵的是,小賣部他賣酒。而且賣的特貴。價格是外面市場的翻倍。
如果小賣部不賣酒,大夥想喝也賣不到呀。又不準出去,上哪兒去買酒?
但你小賣部半遮半掩地偷偷賣酒。哪有不偷腥的貓?
王強很快與小賣部的老闆交上了朋友。人家不但賣酒,還賣花生米和豬耳朵。這就是搞好關係的善果。
當然,喝酒不能讓人發現。比如,你在主任路過的路邊喝酒。看到人家,你還喊一聲,主任,喝酒不?
或者你在督察隊長的屋外面喝酒,讓那酒味飄到了督察隊長的鼻子內。
這兩樣的話,那你就是找死!
王強有經驗。他的經驗是小賣部老闆傳授給他的。
第一期第二期的學員是怎麼躲過危險喝酒的?他們所選擇的地方,就是第三期學員應該選擇的地方。
所以,周林與王強便來到了雜物間的屋頂。
用王強的話,這屋頂高啊!坐在上面喝酒,位高,酒氣不會飄下來。因為那酒氣的比重輕,它只會向上飛。
屋頂的上面就是……屋上面了。
只要你不發酒瘋,對天大喊“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你就不會被人聞到酒氣。
不過酒不能喝多。聽說第一期的一個學員喝高了,在屋頂上演澤滾滾紅塵。最後落到了紅塵。在醫院躺了一個多月。結業證都沒有拿到。
周林喝酒很剋制的,喝的不多。王強想喝,被周林罵了,也少喝,最後不喝了。
酒一喝,王強的嘴巴管不住了。“老周,聽小賣部的老闆說,劉一海被抓了。”
周林知道這訊息蠻不住王強。“對呀!那傢伙差一點害了我倆。你想想,哪一天,你臥底在日本人那兒。你點頭哈腰地對日本人說:“阿娜塔”,結果日本人一看你的照片,馬上喊道“王強,死啦死啦的”。”
王強不高興:“你才死啦死啦的!”
兩個人笑了起來。
王強喝了一小口酒:“這王八蛋太壞了。要是那樣,我們只要一出門,準完!那天幸虧你了。”
周林丟給王強一支菸:“你那天被推開後,還想踢我。你以為我不知道?”
“我不對!我不對!”王強狗腿子似的幫周林點火。
周林說:“我那天就是感覺到不對。所以一時衝動,衝了上去。結果違反紀律了。”
“打的好啊!那樣的傢伙,就值得打。老周,你說他之前的兩個膠捲帶沒帶出去?”
周林吸了一口煙:“就是再快,也不可能將膠捲送走。”
對於那膠捲,周林關心的是那進入暗室拿顯影粉與定影粉的人。
首先一點,攝影教員沒有問題。因為他天天都要衝洗膠捲,顯影水與定影水不缺。他拿到了膠捲,直接在顯影池與定影池中沖洗出來,就不用去偷顯影粉與定影粉了。
其次,那天發生失竊案後,張於他們進行了調查,所有的學員與教員,都有人證物證,證明他們沒有作案的時間。
這樣一來,就奇怪了。顯影粉與定影粉誰偷的?它們自已長翅膀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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