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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堂公審那天,知府衙門外,人影幢幢,站滿了四方來聲援倪秀才的百姓。
他們都翹首以待,等待著惡人得到國法的制裁,正義得到伸張。
衙門兩旁派列著整齊的衙役,有節奏地搗著殺威棒,在雄渾的“威——武——”聲中升堂!
魯知府一拍驚堂木,問:“誰是原告?”
倪秀才恭敬地上前行禮,跪下報上姓名,雙手遞上狀紙。
魯知府道:“人證上堂,說說案發當天,你在案發現場見到什麼?”
證人出堂跪下磕頭後,道:“回大人,草民張立是倪秀才的鄰居,案發當天巳時,我去街買菜,見這個人匆匆忙忙從倪秀才家出來,我以為他來探朋友。”說罷,指指被告姜遠山。
此時,一個衙役拿著繩子,上前對魯知府耳語道:“屬下經已勘查過,案發現場的鞋印,除了受害人之外,倪秀才、張立與姜遠山,三人的鞋印。”
魯知府一拍驚堂木,問姜遠山道:“姜遠山,倪秀才告你強姦他妻子梅二孃,導致梅二孃不堪受辱自殺,現有留有你的鞋印,如今人證、物證俱在,你是否認罪?”
姜遠山叩頭道:“回大人,草民冤枉啊!草民確實去過倪秀才家,與梅二孃發生了關係,但草民與梅二孃乃是和姦(通姦),不是強姦!所以,倪秀才家中留有草民鞋印,倪家同樣留有張立的鞋印。證人張立只見草民離開倪秀才的屋,但沒有看見過程,如何能斷定是強姦呢?”
“既然梅二孃與你是和姦,過程又沒人看見,梅二孃為何要自殺?”
“回大人,自殺之說若成立,梅二孃對謀生無能、脾氣不少的丈夫,已常心存不滿與恐懼,如今不見了女兒,怕受丈夫家暴,自尋短見。或者,瞭解倪家情況的張立,見我離開後進屋,趁倪秀才不在家,求歡不成,把梅二孃殺了,偽造她自殺假象,擾亂官府破案,建議徹查倪家留有鞋印的張立。梅二孃是自殺,還是他殺?大人可傳仵作驗屍找證據,以還草民清白。”
姜遠山的話音未落,氣得渾身發抖的倪秀才,搶道:
“大人!小生熟讀聖賢書,深知周公禮,以‘溫良恭儉讓’為美德,從不對女人動粗,豈會家暴?大人可以瞭解證實。被告姜遠山順口開河,賊喊捉賊,螻蟻也尚且偷生,一定是姜遠山傷殘了梅二孃,她才被迫選擇自殺,望大人為小生作主!”
張立也怒道:“在濟南城,誰不知道你姜遠山‘要命不要性’的大名?被你搞死的女人還少嗎?魯大人在上,一定是姜遠山故態復萌,姦殺了梅二孃,請魯大人驗明正身,對姜遠山嚴懲不怠貸,為受害人伸冤雪恨!”
魯知府一拍堂板,道:“肅靜,肅靜!”繼而道:
“姜遠山,你如何證明自己沒有把梅二孃打昏?或者沒有用藥物迷魂、捆綁、用兇器恐嚇,強迫梅二孃就範?如何證明沒有傷殘梅二孃?”
“回大老爺,冤枉啊!難道草民會走將近二百里路,為了去綁架、毆打、威脅、傷殘一個女人?草民來與梅二孃幽會,純粹是你肯我願的。無論原告,或證人,他們誰親眼目睹草民逼梅二孃就範?”
魯知府道:“姜遠山,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你與梅二孃是心甘情願?”
姜遠山道:“回大人,俺與梅二孃在青樓時,已是舊相好,她由濟南搬到泰安的住址,若非她親自告訴草民,草民又如何得知?連幽會時間,都是她暗中約定我的。相信任何一個男人,都難以拒絕自己喜歡的女人主動啊!男歡女愛是兩人之間的秘密,豈會告訴第三者知呢?更何況梅二孃已死了,我找誰去證明呢?”貓屎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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