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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五位鬢髮蒼蒼、樣子敦厚的老人家,叩過頭後,異口同聲像背書般說:
“我們都是案發現場附近的良民,我們大清早就被喧鬧之聲吵醒,出來看究竟,情形與原告所講的完全一致。若不是親眼所見,打死也不相信,被告看起來文質彬彬,竟會是個如此兇殘下賤的採花大盜,簡直是斯文敗類、衣冠禽獸,真是知人面目,不知心啊。”
歐知府聽完,憤怒地一拍驚堂木,“啪”的一聲!
“大膽狂徒!清平世道,朗朗乾坤,豈容你如此無法無天,快快如實招來。”
陳祥龍叩頭道:“大人容稟,草民姓陳,名祥龍。字,世傑,廣東籍南海人,是當地狀師。”
草民接到三位女子請求,特來替她們訴訟伸冤
小人習慣飲早茶,今早經過一僻靜小巷的拐彎處,被那趙小明撞倒在地。
他辱罵我,揍了我幾拳,喧鬧聲驚動了那幾位證人來圍觀。
他們當時確實同意為我作證,狀告趙小明無故逞兇打人。
豈料,一到公堂上,這幫人竟全部反口,我由原告變成被告。
更加冤枉的是,他們還請來這位,與我素未謀面的鄭小姐,共同誣告我。
由此看來,他們在蓄意製造這起彌天大冤案的背後,一定隱藏了一個大陰謀,請大人明察!
“陳狀師,本府倒要問你,你說原告撞倒你,還打了你幾拳,你就來告他,但在你身上看不到有任何損傷,而原告卻渾身傷痕累累,你當如何解釋?”
“稟大人,草民也非常想知道原因,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那個所謂‘原告’,他撞我的時候,已是這個樣子。他在陷害草民的同時,也在耍弄大人,藐視王法,此事的背後,一定隱藏著一個不可告人的陰謀。請大人最好還是要問問,那個‘原告’本人。”
歐知府一拍堂板:“好了!看來本府若不拿出證據來,你是不會說出實話的,傳郎中來作驗傷!”
範郎中出堂,對原告作了一番檢驗後,說:
“大人,本人經詳細檢驗勘查,所得的結論,原告趙明臉部、胸部、兩肋青腫、黑瘀的致傷原因,被拳腳毆打所致,時間約在一個時辰內受傷的。”
歐知府再拍堂板,怒喝道:“陳祥龍,為何與你素不相識的鄭小姐,會不顧名聲、名譽,還要冒著承擔律法責任的危險,來狀告於你?”逐一追問:
難道這位趙小明是自己打傷自己,而特來誣陷於你不成?
難道這幾位與你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的老人,冒承擔律法責任的風險,陷害你?
時間、地點、人證、物證、勘驗結果、犯罪動機,全都齊備,豈容你抵賴!
現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使你有鐵齒銅牙,巧舌如簧,今次又如何能推卸犯罪事實。
陳祥龍說:“大人明鑑,案件真偽,是非曲直,絕非憑眾寡認同來判斷的。”也逐一解釋:
否則,朝廷也不需設三司會審之制。有人為了誣陷我一人,不惜把這麼多人趕入犯法的絕路。
我也為他們的無知和愚蠢,感到可憐、可悲!
無論他們出於何種原因,但他們竟然在神聖公堂上,提供偽證,顛倒是非。
這是以身試法,嘲弄國法,藐視官府的犯罪行為,還懵然不知。這是可憐!
他們除了兩位所謂原告之外,其餘的都是垂暮之人,還被人利用,自貶人格,晚節不保。
做了虧心事,背上承擔律法責任的包袱,還冒著隨時被人滅口的風險,即使午夜夢迴,也會膽顫心驚,豈不可悲!
坐在旁聽席上的刑部侍郎龐賢,是今次從京師隨欽差同來的成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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