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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只有犯惡逆罪(隋立“十惡不赦”之科,唐承之)的人只奏一次的這些規定嗎?”
“嗯!”李世民點點頭,說道,“對刑罰一道,你見解最是獨特,所以且說說!”
李世民也發現了,李泰一般上都不喜歡用刑罰的手段去解決事情,更多的是利用人心逐利的特點去解決事情。
李世民也說不上來這種思維好不好,但李泰對於刑罰上的很多東西能給自己提供新的思路,好不好另說,但的確有屬於自己的見解。
“阿耶,我幾乎沒有跟刑罰打過交道,對刑罰的見識相當的淺薄,所以說說我的見解,還望阿耶不要見笑。”李泰倒是率先承認了自己的不足。
畢竟有的事情自己想要裝,但底子實在是不夠厚實,裝不起來啊!
“不錯啊!居然知道謙虛了!”看著李泰這樣子,李世民倒是不由想到了當初李泰在兩儀殿之中的表現,兩個人實在是有些難以重疊。
不過李世民也更欣賞了李泰幾分,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這句話說起來簡單,但要真的做到卻的確是不容易啊。
而李泰被李世民調笑,也只笑笑,道:“對阿耶,我也只有一片赤城,不敢弄虛作假!”
“且說說你的見解!”李世民滿意的點點頭,繼續催促道。
“我更偏向,既要寬,也要嚴,減少下削髮斷足之類殘害身體的條例,增加勞動改造,改造百姓精神的規章。”李泰對著李世民解釋道。
“說說具體的。”李世民聽著李泰的話語,倒也不多話,而是讓李泰繼續說下去。
李泰聽到這話,便繼續道,“所謂的寬,是覺得刑罰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百姓受到懲罰,而是為了教育百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所以某些刑罰可以從瓊面斷手變成讓他們去煤窯裡面挖礦,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所謂的嚴是隻要百姓犯下了法律,那麼就要嚴格的按照律法流程而行。
法律怎麼說,便怎麼做,不法外開恩,因為開恩開得多了,那法律也就成了一紙空文了。
以後也沒人會遵守了。”
李世民聽到李泰的話語,不由皺起眉頭,心中卻也感嘆李泰雖然並不懂得刑罰,但就對刑罰目的的認識,比很多從事刑罰的官員都要深刻得多。
而李泰則繼續道,“在能有效執法的基礎上,最重要的便是立法了!”
“立法?”聽到這個詞,李世民愣了愣,道:“這又怎麼了?”
“即使感覺要讓百姓們的違法成本要稍稍的高一些!”李泰說道這裡看著李世民,卻見到李世民正在思索中,彷彿在思索違法成本的意思。
李泰便是繼續的說道,“所謂違法成本,就是百姓違反律法即將付出的代價。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平民百姓養女兒到十五歲不結婚,就需要罰錢,這百姓就是百姓的違法成本。
如果百姓能夠承受得了,那百姓就交錢了事,如果承受不了,就要早早把女兒給嫁掉。”
李世民聽到李泰的話語,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理解了李泰所說的話。
“所以官員犯法與百姓犯法是不同的,因為官員是能夠承受得起很多看起來嚴苛,但實際上自己所能承受的違法成本。但百姓的話,他們是承受不起的。”
李泰說道這裡,繼續道:“正如此,法家在制定律法的時候把知法犯法,加罪一等!”
李世民點點頭,他多少能夠理解李泰的意思了。
只不過李世民沒有想到李泰對於律法雖並不是非常熟悉,但透過了這般獨道的解釋,讓自己對律法的認識跟深入了幾分。
畢竟違法成本這種東西,到底是沒有誰講過的,也就是李泰這種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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