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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孫元就下了一道命令給所有的俘虜,大意是,大家以前雖然從賊,可都是情有可原。一是家鄉遭了災,這才挺而走險,做了賊人;二是被俘虜的官兵;三是裹脅而來的善良百姓。
等到此間戰事結束,若願回到家鄉的,可自行離去。但在俘虜營這段時間,大家都得聽命行事,否則軍法無情。
當然,如果有人願意加入我寧鄉軍,願意做我的軍戶,我孫某歡迎。
俘虜中很多人以前就是軍戶,現在投降寧鄉軍不過是換個老闆吃飯,自然是千肯萬肯。再說,如今的大明朝還有很大的號召力,乃是正統。大家做了賊軍,內心中也將自己當成叛逆,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現在重新做大明朝的子民,自然是肯的。
河南和陝西那邊裹脅而來的農戶還有些顧慮,畢竟以前他們士農工商,農戶是排在第二位的。現在突然變成軍戶,賤民,感情上接受不了。可轉念一想,如今河南陝西已經變成了一個大戰場,要想在這兵荒馬亂的年月回到家鄉已經沒有可能。就算是冒著九死一生,回到依舊災禍連連,殘垣斷壁的故鄉,等待自己的依舊是餓死這條絕路。還不如給孫將軍做軍戶,好歹也有一口飯吃。
想到這裡,幾乎所有人都加入了寧鄉衛,做了孫元的軍戶和徒附。
既然做了人家的軍戶,孫元要抽丁壯充實軍隊,大家也覺得很正常。軍戶,不就是種田當兵吃糧嗎,沒什麼不對。
很快,一千多可用之兵就被選拔出來。
事實證明,孫元對新兵們是否和自己一條心的顧慮完全沒有必要。
明末的軍隊說穿了,依舊是自古以來的那一條,士兵對中低階軍官效忠,中低階軍官對統帥效忠。雖然國家意識形態什麼的,都是狗屁。咱們眼睛裡只認得上司。誰給咱們飯吃,咱們就給誰賣命。
明朝時期的軍隊,爛就爛在這裡。
至於民族思潮,在清兵入關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孫元也覺得在此之前做士卒們的思想工作毫無必要,也沒有任何效果。現在最好的辦法是用紀律約束他們,讓他們形成聽命行事的條件反射。
說難聽點,就是洗腦——不管是踢正步壓被子還是日常操典,都是為這一目的服務的。
……
撫摩著眉毛上的那條傷疤,看著眼前這群長矛兵,韶偉心中的怒火一陣陣騰起來,燒得肺中熱辣辣地疼。
十幾天前的清流關之戰,他負傷了,傷口不大,也就一寸。當時他正在指揮手下的火槍兵用刺刀將敵人的亂軍往河裡趕,也不知道究竟是哪個不聽號令計程車兵偷偷地裝了藥,胡亂地射了一槍,結果彈丸劃過他的眉骨,血立即就糊住了雙眼。
不尊號令,這可是大事故,如果是在訓練的時候被抓住,得罰跑二十里地,還得替戰友洗十天的馬桶。可眼前實在太亂,卻找不到肇事者。
事後,韶尾被軍中的郎中縫了十多針。好在傷口不深,又冬天,不幾日就結了痂。
他以前在鳳陽的時候,一向做翩翩佳公子打扮,對於自己英俊的面龐很是得意。這次被破了相不說,還被人射斷了眉毛,按照老人的話來說,那是要走黴運的。而且,他也有些擔心,自己不帥了,二丫還會喜歡自己嗎?
其實這些都不重要,最最叫他惱火的是。別人的戰友受了傷之後都非常得意,成天在別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傷疤,炫耀勇敢。他拿什麼來炫耀,難不成說,我是被自己人給打傷的,這不是笑話嗎?
實際上,在清流關之站,韶偉作戰不可謂不勇敢,他記得自己就親手刺殺了六個敵人,將刺刀都捅斷了。可就因為這該死的傷疤,卻成了別人的笑柄。
這些天來,以前的戰友見了他總是一臉的古怪,憋著壞笑,這簡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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