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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少年正是我的好朋友,名叫大拇指。因為他脖子上整天帶著項鍊墜,吊墜的另頭是個拇指般大小的銀飾。

聽大拇指怎麼說,我搖了搖頭,無奈的耐心解圓道:“無語。隨便你怎麼說吧,反正人家有男友了。你沒看見女孩邊上,正拿著手機在哪自戀的拍照!他就是她男朋友。”

我終於把話聊完,就再也不理會大拇指,來到吧檯,拿起自己平時最喜歡的一本小說,然後坐下閱讀起來。

誰能知道?看小說的過程中,我還是隱隱約約地聽到大拇指的聲音:“管她什麼男友,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你懂得!”

我一邊閱讀小說,一邊洗耳恭聽著大拇指,不知為什麼這些話,沒按耐住我的小脾氣。把小說轉丟櫃子裡說道:“你懂什麼,我跟這倆人一起進店來,就馬上客氣的問那對情侶,點什麼?”

“對啊!平時我也是怎麼問。”大拇指故意掐入陳述。

我沒在意,繼續向大拇指說:“我問完兩人,可這倆人完全不理我。到這裡,事情還沒完,這倆人還用看不起的眼神看我。”

“有這事?”大拇指一臉認真。

我看見大拇指怎麼認真的說出兩個字,欣慰著急操說道:“被看不起的那種感覺還沒完全消失,這兩人從書包裡掏來手機和蘋果,邊吃邊自戀的拍照。”

“哦!”大拇指點點頭。

我解釋完了一部分,早就口乾舌燥的,扒在桌子上的手臂已經按刻表面。可是依舊忍耐不發脾氣跟大拇指解釋:“你說這,所以我剛剛自言自語的。現在知道了吧。”

“額。猛哥,你倒黴也不能怪人家嘛!”大拇指說著說著不知道為什麼笑了起來:“哈哈哈哈哈哈!”

這時那對情侶已經出去。

上班一天,終於下班回家了,我獨自在無人的街道上,兩旁樹邊立著一排排電線杆,風不停的吹著衣角,手腳冷得一直在發抖。

“妖魔鬼怪……”我心情無比的空虛寂寞冷,腦袋裡還想著亂七八糟的東西。

突然我的身後轉來高跟鞋尾隨聲,害怕的自言自語:“這麼晚啦,怎麼還有人?”

就這時,周圍的氣氛越來越怪了,不知哪來的一些迷霧重重,籠罩著我和她的呼吸聲幾乎同步,使得我緊的聽覺擴大了好幾倍。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我不太想注意跟在身後的女孩,故意哼起了歌曲又向前行。

手機一直放著聽不完的歌,自己也唱著不完的歌,可是尾隨的腳步聲越來越重,像是無時無刻的告訴我說道:“你不理我沒關係,我會一直跟著你。”

偏偏這時候不爭氣的腦子,無緣無故的冒出個鬼字,我不得不捂住嘴輕輕的默唸道:“天靈靈地靈靈,妖魔鬼怪快快變形。這次真的遇到了,我再大膽也不敢直接轉身直視它。”心裡念著,身體卻很誠實的流出汗水。

我心裡害怕極了,可是誰想而知自己越恐懼越好奇,心一定後跺腳在鼓勵道:“怕什麼怕,大不了十八後又是一條好漢。”

正在糾結的我,手機投機地掉地上,這時心裡竊喜著,暗暗自道:“這麼好的機會,我倒要看看是什麼鬼東西。”

同時,我的雙手向掉手機的方向撿起,低好頭之後,望著眼前的一片漆黑,安靜得讓我感到不舒服。正當疑惑不解的時候,不知道有什麼東西隨風到跟前,立馬檢到了手機。

咔嚓咔嚓!

我隨便拍了幾張圖片撒腿就跑。

許久過後,我已經被嚇傻了,不知怎麼跑到有一家店門前,不解場合的店子門口擺放著無數的拉圾袋,上面殘留著一些血液。

“我擦,血光之災。”門前的吊燈晃來晃去,我這一次愣頭愣腦地認為死定了。

想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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