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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衣服出現在生活裡的頻率太高,以至於俞知樂這麼個只知道吃,對奢侈品毫不關注的人,也都能輕易地認出來。

如果對薪水沒什麼要求,只是想找點事做的話,蘭華的就業選擇,無疑就特別廣了。想到這,俞知樂又問道:「像是對薪水、工作環境、上班強度之類的,有要求嗎?」

第67章 第六十七個求職者

很多有錢人出來工作,不是為了賺錢,也不是為了享受賺錢的過程,而是為了不閒在家裡。他們總覺得,人閒著,就廢了。不拘做點什麼,總之得忙起來,生活才有勁。

會這樣想的有錢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輩。華國最藏龍臥虎的,就是這兩個年齡階段了。很可能負責你們門前掃大街的那個大爺,年輕時候是白手起家掙下千萬身家的有為青年。退休後沒事幹,把家業交給兒女後,跑出來發揮餘熱的。再可能,你們公司新來的泡茶小妹,是總部老闆家裡的小閨女。覺得天天和閨蜜出去逛街沒意思,於是來這裡找點活做,打發打發時間。要是能順帶學點東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樂猜的差不多,蘭華也是這樣。作為一隻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輕的時候,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沒幹過?跟著農民起義,改朝換代過,當過權傾朝野的大臣,也當過安守一方的鄉紳。當過清高名士,當過銅臭商人。

正是因為見多識廣,經歷的多,親眼看見過,知道當皇帝有多辛苦,於是蘭華當初連妖王都懶得去競爭。早些年積累下來的財富太多,什麼都不幹,這錢生錢錢滾錢的,也夠他可勁兒地揮霍無數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緊。他當年隨手用的一隻碗,現在拿出來,都是能拍出高價的珍貴古董。隨便賣兩樣,照樣能繼續瀟灑。

看著富得流油的蘭花螳螂,背地裡不知道有多少貧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羨慕啊,人家忒有遠見。

當初他們怎麼就不知道出來撈一筆?

再不濟儲存點古董也好,拿出去賣了,也不至於淪落到這個地步。偏偏他們做妖精的,幹什麼都用法術。用習慣了,連衣服都是用自個的皮毛鱗甲變的,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是想拿東西出去賣也沒辦法。

還有那些成精晚,沒趕上好時代的,更是悔不當初,早知道就多努力點,早點開靈智多好。早開靈智這會就不用為吃穿發愁。

現在可不比古代,怎麼都能活。現代好玩的東西那麼多,樣樣要錢,口袋空空怎麼行?妖精們颳起了一股子賺錢熱,除了保證生活娛樂之外,也是打著,多屯點東西,留到以後當古董賣,翻身做大富翁的主意。

別的妖精怎麼想的,蘭華管不著。他生活無憂,連王都不願意當,更何況別的。蘭華這次也就是待悶了,這才準備出來找點事幹,解解悶。

錢是不缺,聽到俞知樂的話,蘭華說道:「對薪資、工作環境乃至工作強度,我都沒要求。」再苦再累,還不是那麼一回事。以他的修為,一天干二十四小時的重體力活也不會吃力。更何況別的。

竟然真的沒要求,俞知樂還沒來得及多想,就又聽到蘭華說道:「不過,我有感興趣的工作,希望你能幫忙介紹一下。」

本來看中了什麼工作,以蘭華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去做。偏偏他看中的工作比較重要,想入行倒是不難,甚至可以說是很簡單,但是想成為行業的尖端,就有些難度了。正好有這麼個幫助妖精的部門,蘭華就想著借個力。

他是那種,一旦決定了幹什麼,就會幹得特別投入,特別好的型別。有點兒像是玩角色扮演,要演,就演到最好。像是以前當臣子,他就位極人臣。當商人,他就富甲天下一樣。現在自然也是如此。不管是人還是妖,秉性都是改不了的。

也行,不就是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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