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水之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節,下崗妖精再就業指導,鹿水之畔,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活得久,苟昌平什麼都幹過,不過最近的一份工作也是寵物狗。

“狗一般只能活十幾年,活得久的,也超不過三十年。養我的那戶人家其實人都挺好的,我也很樂意和他們一起生活。不過我再活下去,估計就要引人懷疑了。”苟昌平無奈地說道。

他在那家呆了二十多年,已經引得周圍的人津津樂道。據說還有小電視臺想要過來採訪,再待下去,誰知道會出什麼事。所以哪怕不捨,苟昌平還是假死脫身了。

人妖殊途,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他死的時候,家裡的小孩哭得嗓子都啞了,苟昌平說著說著,最後沉默了下來。

俞知樂沒注意到苟昌平的沉默,他只覺得苟昌平的名字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是在哪裡聽到過。長得也眼熟,俞知樂盯著苟昌平的臉看了好久,終於從腦海裡翻出了相關記憶:“你是那個誰,見義勇為,搗毀了傳銷組織的那個。”

前兩天才看過新聞,只不過新聞上為了不暴露當事人隱私,當時說的是苟某,所以他對這名字印象才不深刻。

不過令人吐槽的是,被抓的傳銷者臉上全都打了碼。反倒是救人的,只有名字打了個碼,臉直接暴露在鏡頭面前,連點遮掩都沒有。這也是為什麼,俞知樂能認出來人。

那會很多看到新聞的人,大家一度很擔心苟某被人報復。好在最後在觀眾的強烈要求下,釋出新聞影片的人最終給苟某臉上補了碼。雖然很可能無濟於事,該看到的人說不準都看到了,不過有總比沒有好。

俞知樂那會也為對方捏了把汗,好在看苟昌平現在的樣子,顯然沒受到什麼迫害。或者說是,他確實被打擊報復了,不過由於武力值懸殊,所以對方不僅沒能打擊報復成功,不出意外,說不準還會被反教訓。

畢竟人和妖打起來,最後贏的會是誰,結果還用得著說?!

第13章 第十三個求職者

被俞知樂這麼一叫,再用看英雄的目光一掃,苟昌平有些不好意思,連忙放下茶杯:“我有私心的,沒你想的那麼偉大。”

苟昌平解釋了一通,俞知樂這才知道事情的經過。原來養苟昌平的那戶人家,有個小孫女。女孩兒才四五歲,長得特別可愛,十分討人喜歡,家裡人也很疼愛。不過小傢伙貪玩,去遊樂場的時候,旁邊有個賣棉花糖的小販。小姑娘想吃棉花糖,對她千依百順的家長當然就給買了。結果付錢的時候,家長一個沒注意,小姑娘就被旁邊變魔術的人吸引去了。

在遊樂場這種人多的地方,一個四五歲的小孩脫離了家長身邊會發生什麼事,簡直不用猜都知道。運氣好點的,會很快被家長找到,教育一頓讓記住教訓也就好了。運氣差的,說不準就被人販子直接抱走了。

小女孩的運氣就不太好。人販子其實早就瞄上她了,一直在等待下手的機會。小女孩和家長的疏忽,讓小女孩落入了魔爪。

“你也知道,我們犬科的聽覺和嗅覺都很好。”小女孩一不見,家長就報警了。家長打電話通知家裡人的時候,這事也就被苟昌平聽見了。

抓孩子抓到自己家了,這能忍?

“我跟著一起出去找。”雖然遊樂場人多,氣味駁雜,不過苟昌平畢竟不是隻普通的狗,成了精的他,用普通人的話來說,就是進化過的。他的鼻子和耳朵甚至比經過訓練的警犬還要靈敏,能順利地分辨出各種氣味,從中找到屬於小女孩的:“那個人販子抱走小孩後就把小傢伙迷暈了,她假裝是小孩的媽媽,說孩子玩累了,睡著了,就這麼一路把孩子抱了出去。”

這在遊樂場是常有的事,畢竟孩子們雖然精力旺盛,但年紀小也是不爭的事實。再加上那人販子是老手,做事謹慎,演技也過關,以至於直到被苟昌平咬住腿之前,都沒人懷疑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綜]嬸嬸活了兩千年

夜半燈花

隨軍男人已結婚,轉頭嫁他首長

幾日春寒

下崗妖精再就業指導

鹿水之畔

世子妃你又被挖牆腳了雲婷君遠幽

莫非雨

替聲[娛樂圈]

半色水淺蔥

零小幸福

麻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