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胭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97頁,刺蝟法則,含胭,免費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他的字非常漂亮,班裡沒人趕得上,就算寫得飛快都擋不住那股飄逸的味道。柯玉託著下巴坐在自己位置上,看張有鑫埋頭寫信,只覺得這兩人蠢得要死。
大家都有手機,不會發簡訊嗎?傳紙條這種事兒是小學生才幹的好嗎?
問題是這紙條的來回還是她跑的腿,看來,最蠢的人是她才對。
放學後,柯玉打算去鬧市街拍,張有鑫覺得挺有意思,吵著鬧著也要一起去。
他有時候很像一個孩子,很幼稚,精力旺盛,對許多事情充滿好奇,還有點黏人。
柯玉在街上拍照時,張有鑫就坐在一個圓形石墩上吃冰淇淋,一邊吃一邊指揮柯玉:
「柯柯柯柯柯柯,拍那個!那個姐姐好看!腿特別長!」
「你為什麼要拍這個呀?這個衣服搭配得這麼奇怪。」
「那個那個!穿紅色連衣裙那個!哇塞!身材很好啊!」
「我喜歡那個小姐姐的身材比例,黃金分割啊!就是小腿有點粗。」
……
柯玉只覺得有個蒼蠅在耳邊嗡嗡嗡,忍不住吼他:「你特麼給我閉嘴!吃你的冰淇淋去!」
「吃完了啊。」張有鑫把最後一點蛋筒塞進嘴裡,咔吧咔吧嚼著,「我餓了,你想吃漢堡嗎?我去買兩個漢堡怎麼樣?」
「不吃!」柯玉瞪他,「我以後拍照你別跟來了,真煩人!」
張有鑫委屈巴巴地撇了撇嘴,沒一會兒又開始說話了:「柯柯,我馬上要過十六歲生日了。」
柯玉拿著相機的手頓了一下,轉頭看他,剛想問他想要什麼禮物,張有鑫已經沖她一笑:「你說,我生日時正式向錢雲雲表白,有戲嗎?」
柯玉抿著嘴唇看他,繼而開口:「你自己決定,不關我的事。」
說著,她再也不打算理睬張有鑫。
拍完照回到家,家裡一個人都沒有,柯玉習慣了,準備先洗個澡再給自己做點東西吃。
她的家境其實不錯,父親是鐵路工程師,常年待在專案上,一年到頭回不了幾次家。母親是個醫生,工作也非常忙。
柯玉是被爺爺奶奶照顧長大的,爺爺是個老軍人,行事作風很是嚴苛硬朗,從小把柯玉當男孩子養,教她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內務必須整理得井井有條,吃飯的時候不準說話。
站在衛生間裡,柯玉脫掉衣褲,抓抓頭髮,打量著鏡中的自己。
三歲以後,她就沒留過長發,也沒穿過裙子,對女孩子喜歡的東西一竅不通,唯一的愛好就是攝影。偏偏她的體型長相又隨了爹媽,身材高且瘦,骨相漂亮,眼窩深,鼻樑挺,五官英氣逼人,配上短髮和偏男裝的打扮,活脫脫就是個假小子。
在她漸漸長大以後,母親對此頗有微詞,覺得爺爺把她給養歪了,明明小時候也是個很可愛的小姑娘。
柯玉倒是無所謂,這些年來也習慣了,初三時,她曾經有想過改變一下,試著問張有鑫能否想像自己穿裙子、留長髮是什麼模樣。
「大概會像個人妖吧。」——張有鑫是這麼回答的。
柯玉便打消了改變的念頭,頭髮一長就去剪,衣服也都是買的t恤、褲裝,顏色黑白灰藍,打扮得越來越中性化。
上高中後,柯玉甚至收到過別班女生送來的情書,張有鑫知道以後笑得差點滾到地上,當時就被柯玉往背上狠狠招呼了幾下。
柯玉知道班裡同學是怎麼議論她的,無非就是那些猜測。
學校的廁所是蹲坑,隔間沒有門,甚至有女生在女衛生間看到她後,連廁所都不上了,驚慌失措地溜走,彷彿她是個進錯衛生間的流氓。
不會有人相信,柯玉喜歡張有鑫。
——
張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