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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方才有了名聲。

名聲積累非一朝一夕,可毀名聲只需要幾日之間。

元鴻信說道:“趙大人,此事並非我一口之言,北境軍將士都可為我作證。此外,這是趙傑給我的書信,趙大人可以看看是不是趙傑的筆跡。”

隨即,元鴻信從懷裡掏出書信,扔在趙楷眼前。

陪審官員皆是看著這一幕,他們知道此案已經有了定論。說的大些,趙傑勾結北境軍副將元鴻信意圖攪亂北境安寧。

說的小一點,兩人意圖擄掠北涼城百姓,與強盜無異。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私自調動北境軍已經是重罪,當場問斬的罪過。

站在公堂之外的項景昊遠遠沒有想到虞知還留著這麼一招。

依照趙傑在北境的行事,這人也是白死。

只聽虞知說道:“諸位大人,趙傑在北涼城想要擄走的是我的我未婚門的妻子。對都察院官員的家眷意圖不軌,我想我殺了她,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錢方原看著手裡的信函,上面蓋著太子蕭景堯和北境軍主帥徐青的私印。這分明是要保虞知。

錢方原趕忙擦著臉上的汗水,在太子和徐青面前,他這個刑部左侍郎又算得了什麼?哪怕有丞相黎修遠的授意,他也不敢與這兩人作對。

江清暼了錢方原一眼,說道:“錢大人,本官想來,此案已經可以結案了。”

錢方原回過神來,急忙應道:“自然自然,一切都聽江大人和韓大人的。我…我沒有意見。”

太子蕭景堯與北境軍徐青的信函,元鴻信的供詞將趙傑定性成了已經犯了殺頭罪的罪人。

虞知為未過門的妻子報仇何錯之有。

唯一的錯,可能就是擅自殺人。

現在已經沒有在乎這一點。勾結北境軍副將,若只是擄掠民女還好,可真是別有所圖。就是他趙楷一族都要被夷滅。

韓鞅看向少年,心中還有別的疑惑。比如那一夜想要暗害虞知的衙役,比如虞知提出的第二點與第三點疑點。趙傑的屍體為何會出現在虞知的馬車上,那些蒙面殺手的屍體又怎麼消失了。

有太子和徐青的信函,虞知殺趙傑,無罪。所以虞知更沒有理由說謊。

韓鞅感覺到了一隻陰謀的大手不斷合攏。好在虞知的“證據”來得及時。

砰!

韓鞅的驚堂木落下。

“本官宣判,虞知無罪!”

真是意簡言賅,沒有任何解釋。因為那份信函和元鴻信是最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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