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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諱所以變成了文姬。
基本上古代遇見需要避諱的字,就寫出意思相近的或者是少寫一筆。
二月十二,第二場考試的考題下來,考的是“論”“詔誥表”“判語”。
“論”可以簡單理解為議論文,雖然出題也是從四書五經中摘取,但並無規定得用八股文來答,自由發揮即可。
“詔誥表”即“詔”、“誥”、“表”的合稱,可以簡單理解為公文,要求士子模仿上位者的言行,寫出相應的詔、誥、表,一般都是漢表、唐誥、宋表,如弘治六年的考題為“擬唐以張九齡為中書令誥”。
弘治十八年的考題為“擬宋群臣賀孝宗做敬天圖表”等等。“判語”可以簡單理解為對下級遞呈上來的檔案所下的批語,考察士子對《大明律》等法律條文的熟悉度。
這個雖然不是范進的強項,但范進也算是做得不錯。
二月十五,第三場考試的考題下來,考的是“策問”。
“策問”的題目,每一道題都是以“問”來開頭,即給你一段材料,閱讀後回答問題或寫出自己理解。
相比於前兩場來說,“策問”要簡單得多,因為有“附加題”的性質,或難或易,因此考官看重的還是第一場的八股文,至於“策問”答得好與壞,最多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只要文意通暢即可。
說起這第三場考試,便不得不提弘治十二年的“鬻題”案,主考官禮部尚書程敏政在第三場考試中出了道極其刁難的考題,結果是年所有舉子只有唐伯虎和徐經答上且可以稱之為完美的標準答案,引來了有心人的舉報,懷疑是程敏政考前洩題給兩人。
經調查,最後一干人等包括程敏政全部入獄,哪怕程敏政被皇帝當做下一任入值文淵閣的人選。
最終唐伯虎被判終生不得參加科舉,只能當個不入流的小吏,可憐一代江南才子淪落至此,不然也不至於跑到寧王那裡去給婁妃當家教。
而程敏政出獄後不久也因年老體衰經不起獄中折騰黯然逝世。這樁科舉案至今仍無明確的定論,是公是非也只能留給後人無限遐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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