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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她的腳確實有點疼,另一方面是因為她現在很享受,終於了來到了李庸的院子,金勝曼對這裡很熟,甚至比李庸還要熟,雖然住進這座府裡之後就有熱心的高句麗大族體貼的送來了丫鬟,但是李庸院子裡事,金勝曼依然十分上心,甚至親自上手,雖然腳疼,但是進了房間之後,金勝曼還是親自上去玉手研墨,連個侍女連忙鋪開宣紙,李庸提筆之後卻有些遲疑道。
“寫什麼?”
金勝曼笑道。
“我最喜歡明月幾時有這首長短句!”
以前她就極喜歡這首長短句,這首長短句不只辭藻華麗,十分大氣,而且充滿了浪漫,尤其是那句“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之前她就很喜歡,而現在更是體驗深刻,蘇東坡的這首水調歌頭那當然是名震千古的大作,李庸經常寫,因為長樂公主也極為喜歡,所以李庸立即揮毫潑墨,筆力雄勁,真如金戈鐵馬,又兼有柔情,金勝曼完全都沉浸在了這幅字裡,喃喃道。
“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也只有你的字才能配的上這首詩!”
之前金勝曼就看過這首詩,是出自他們新羅的書法大家之筆,當時她十分的讚賞,覺得字好詩也好,如今見到了李庸親自提筆寫的這首詩,她才恍然發覺,之前她收藏的那幅字根本就是垃圾,回去就可以扔掉了,怪不得李庸說那張信紙不值得收藏,原來李庸真的沒認真寫。
“怎麼樣?還算不錯吧?”
李庸笑道,這幅字雖然不算寫的最好的,但是也算是上乘之作了,要說寫的最好的那幅,當然還是他在餘杭寫的那幅,那幅字才是真正的有感而發,感情真摯,還算不錯?豈止是不錯?金勝曼此刻心裡就只有一個念頭,喃喃道。
“我要我要,我還要!”
李庸有些無語的看了一眼金勝曼,你不知道男人最怕這句話嗎?李庸只能再次提筆揮毫潑墨。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連寫了幾幅之後,李庸這才放下了手裡的筆,然而金勝曼卻有些意猶未盡,她現在突然好想把李庸關到小黑屋裡,然後逼著他不停的寫,不停的寫,一刻都不許停……
每一幅字在金勝曼看來都是無價之寶,是王宮裡任何珍寶都比不上的無價之寶,小心翼翼的將每一幅字都收了起來,她準備帶回新羅之後,找最厲害的能工巧匠裝裱起來,終於完成了承諾,李庸定定的看著金勝曼喜滋滋的將幾幅字都收了起來,沉吟道。
“你看天色已經不早了……”
金勝曼點頭道。
“是啊,天色已經不早了,我都已經餓了。”
旁邊的侍女笑道。
“就知道公爺和公主肯定餓了,奴婢早就讓人準備了美酒佳餚,只是剛才看公爺和公主都沉迷於書畫,所以沒敢打擾。”
金勝曼滿意的點頭道。
“嗯,那就傳膳吧!”
山珍海味,還有來自西域的葡萄美酒。
“很可惜,這裡沒有一線天這樣的美酒。”
金勝曼惋惜道。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其實我並不喜歡一線天,反而更喜歡米酒和葡萄酒。”
李庸笑道,金勝曼聽了很是驚訝,畢竟一線天那可是天下讚譽的美酒,兩杯美酒下肚,金勝曼的俏臉上升起兩抹誘人的紅暈,她輕聲道。
“你知道嗎?王姐就快要到平壤城了。”
李庸有些驚訝。
“新羅女王?如今新羅百廢待興,她竟然要來平壤城?”
金勝曼坦然道。
“她當然要來,王姐還有一些大臣們都很擔心,大唐會進攻新羅,李庸,你說,大唐真的會攻打我們新羅嗎?”
李庸失笑道。
“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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