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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了。哈哈哈。
北野撐著因酒精而發沉的頭,沉默很久後,問:前一天晚上,什麼意思?
前一天晚上啊,魏萊跟那女孩說讓她第二天去後山找她時,我聽到了呀。
賴青醉得一塌糊塗,搖頭晃腦地笑,
我路過巷子,運氣好呀,一群女生拖著一個渾身赤.裸的女孩,喊著賤賣啦賤賣啦。
有幾個不好意思去,看幾眼就走了;有幾個和我一樣,便宜不佔白不佔。我也錄了影片,你要不要看?
賴子摸出手機,播放起來,傳出少年狂妄無恥的笑聲和咒罵。
——把她弄過來親老子。
——操,又倒了,媽的扶都扶不穩。裝死麼?
——這女的好像被剛那幾個女的打暈了,摸半天沒反應,跟死豬一樣,敗興。
——嘖嘖,奶真滑。
後邊這句是賴青的聲音。
賴青聽到,笑起來,回憶說她的身體多嬌多嫩,光是摸幾下親幾下就害得不經人事的他們一瀉千里。
有個沒用的,噴到同伴手上,還鬧得幾人打起來,不歡而散;只有他賴青最厲害,他的噴到了她臉上。
他輕挑地描述著女孩柔軟的身體和肌膚,他不知道,那是北野多珍愛的寶貝。
他沒注意到,北野的眼眶紅了;
他也不知道,那晚回到家拿出手機第一次欣賞自瀆時,城市的另一端,北野抱著滑下摩托車的如死了一般的陳念,在暴風雨裡嚎啕大哭。
或許因為酒精,北野起身時,瘦弱的身板有些搖晃。
賴青盯緊螢幕,聲音激狂,就著影片喊:把她的嘴捏開。
他沒注意到,北野彎腰從工具箱邊拿起一把扳手,抬起頭時,淚水流了一臉,轉身就朝他腦袋砸了下去。
鄭易聽完,長久無言。
律師問:“之前為什麼不說?為什麼不說賴青是雨衣人和殺人犯?”
“沒必要。”北野說,“警察不會相信我。”
如果賴青活著,告發賴青,他能陷害陳念,把陳念牽扯進無休無止的調查。那天,陳念主動帶了刀,這點很難解釋;魏萊彪悍的父母不會放過她,她那晚經受的事也將被更多人知曉。即使退一萬步解釋清楚了,她對魏萊造成的刀傷也得另行判處,北野不能忍受讓陳唸的記錄裡有哪怕一絲汙點。所以他剛才才和鄭易談條件。
而實際情況是賴青死了;告發變成死無對證,誰會相信他說的話呢?誰都會認為他是為了減輕自己的處罰而把罪責推在死人身上。
他是完全符合雨衣人畫像的少年,母親是妓.女,父親是強.奸犯,他就該是個罪犯。他的話沒有可信度。
同一個傷口,先後兩個人所刺,屍身開始腐敗,誰會信?
不信他不要緊,不能讓陳念冒險。
只為免她那萬分之一可能的危險,他都死咬著不認,哪怕犧牲一生的自由。
歸根到底,一個信字,一個護字。
鄭易承認,自己是敗給他了。
……
律師終於鬆了口氣,鄭易卻沒法鬆懈,他還得絞盡腦汁去找更有利的證據。
而就在這時,手機再次響了,小姚聲音很輕:“鄭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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