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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沖向那名越軍時,我從他的眼裡看到了意外,也看到了驚恐接著在我的刺刀(插)入他xiong膛的那一刻,這一切全都消失了,所有的一切都化成了痛苦和一張扭曲的臉。
同歸於盡?
我有可能跟對手同歸於盡嗎?我身為一名狙擊手,而且還是一名營長,有可能用自己的命去換一個普通對手的命?那無異於用炮去換槍!這種賠本生意不管是誰都不會去做的。
可是為什麼同樣面對面的衝刺,而且還是在敵人佔據了先機的情況下,還是敵人死而我沒事呢?原因很簡單,svd狙擊槍長1250,而a47長870。換句話說,也就是我的槍要比對手長出整整380。
380是個什麼慨念,那就差不多是我小學用的直尺兩倍那麼長,這個長度足以讓我穿透對手的心臟而我卻什麼事也沒有。
只是我沒有想到的一點是,svd的刺刀比a47的短了幾公分,也正是這幾公分,就讓敵人的刺刀刀尖險險地頂在了我的xiong口於是我就決定下一回不這麼做了,我可不想再次讓人用刺刀頂著心臟,這樣就算我沒有被殺死,心臟也會嚇出病來!
想歸想,我手上卻沒有任何停頓,因為我很清楚在這戰場上除了運氣之外就是速度,有時哪怕只有半秒鐘的時間就能決定自己是不是還能活在這個世界上。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抽出了刺刀,及時用槍託格開了另一把刺向我刺刀正想反擊卻發現自己的步槍在這麼近的距離上很難施展。
槍長有長的好處,但無疑也有缺點。就比如說我現在的對手,他顯然是對svd狙擊步槍有所瞭解,所以一上來就是步步緊逼壓到我的面前,在這個距離上我的步槍因為長長的槍體總是無法順利地抽回來和他拼殺,只能把槍橫過來不停地格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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