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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刀抽出來,從來沒有不見血的情況,位高權重如楊憲、胡惟庸又怎麼樣,還不是說殺就殺了。滿朝臣工都以為馮勝死定了,抄家滅族也就在轉瞬期間。
可武英殿一道詔書傳出柳暗花明,案子竟然轉到西安了,全權交由太孫處置!三法司的官員們,終於盼到了替他們背鍋的人,強按心頭的歡喜,麻利的把人交給了欽差專使。
負責此次押運人犯、卷宗的欽差專使,是駙馬都尉-梅殷,汝南侯梅思祖之侄,洪武十一年,迎娶寧國公主,恩加封榮國公。是一眾駙馬中,最受皇帝喜歡的。
當然,這種喜愛不是偏愛,而梅殷卻有真才實學。其精通經史,在孔孟之鄉任學政期間,頗受當地士子推崇。更善長武事,行軍佈陣也頗有一套,說是“孔夫子掛腰刀”也不為過。
之所以派梅殷去,是朱標在向朝野傳達一種訊號,自此以後,大明朝治罪,僅以律法為準繩,無論勳貴、官員,不必擔心無妄之災。
梅殷前腳在石頭津乘船,後腳重獲自由的秦庶人-朱樉,就來到碼頭角落裡的一處魚屋,魚屋前一個坐在精壯的漢子,手中拿著筷子,目不轉睛攪拌麵前的砂鍋。
“指揮使當漁夫,我那弟弟真是會用人啊!”
朱樉是一點都不客氣,直接坐了下來,拿起碗筷,也跟著吃了起來。
哼,而他對面的漢子,也是冷冷一笑:“皇子都到要飯的嘴裡的搶食了,還有什麼不可能的!”
這漢子不是別人,正是前寧夏衛指揮使-於琥,潭王一案後,亡命天涯,後又輾轉回到應天。與朱樉一樣,他也沒有料到,二人會以這種方式再見。
小時候,他們是玩伴;長大後,他們是藩王與邊將;而現在,他們不過是兩個命運多舛的可憐蟲而已。相比於繁文縟節,眼前這鍋能果腹的幾尾鮮魚,似乎更實在些。
“說吧,想讓我做什麼?”,於琥表現的很淡然,從小到大朱樉就是個壞蛋,他要能憋出什麼好屁來,那才是太陽打西邊出來。
放下碗筷,朱樉很認真的說:“馮勝剛剛出港,想辦法跟上去,把他,他們全乾掉!”
哈,於琥掏了掏耳朵,見朱樉點頭,便重重的將筷子拍在桌上。一個被廢的皇子,要殺一位過氣的大將軍,好有趣啊!
“就像廖永忠幹掉小明王那樣?”
話分怎麼說,換做他當指揮使時,在馮勝這方面大帥面前,提鞋都不配。現在大將軍成了階下囚,還被他這個“活死人”落井下石,對馮勝來說多麼諷刺!
朱樉與馮勝之間,有什麼仇怨,於琥沒有興趣。可負責押送的是駙馬都尉-梅殷。那是玩心眼傢伙,於琥與他一起打過仗,知道有多少人被他玩死。
於琥是個莽撞人不錯,可他不是傻子,什麼能惹,什麼惹不起,他心裡還是有數。
“你別忘了,你的主子要你全力配合我?”
朱樉有些壓不住火了,雖然他的王爵被廢了,但多少還有點勢力。要不是擔心被錦衣衛抓住尾巴,他會來這鬼地方,看於琥的臉色。
恩,夾了一塊魚肉,嚼了嚼,於琥還是點了點頭。但他有個條件,若是朱樉能做到,他可以試試,否則大不了一拍兩散,他自有自己辦法向上面解釋。
“條件?”,朱樉有些牙疼,可這關係重大,就算於琥要他上的星星,他似乎也沒有拒絕的理由。
咬了咬牙,朱樉還是答應了:“說,你的條件是什麼!”
......
五天後-夜,浴溪鎮碼頭,停靠了一條官船,當地的河防官兵正要上船檢查,卻被船上的官兵用腰牌給攔了下來。
“刑部奉命公幹,你們無權檢查。想要說法的話,讓你們的上差,發行文去刑部。”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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