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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桀驁不馴,行事專橫霸道,恨他的人寧不食俸,也不屑與之為伍。也就因為他的跋扈,這些年除了呂本門下的人,一直沒什麼人願意與朱允炆親近。

用他自己的話說,他就是塊臭肉,臭也把長沙王燻臭了。現在的朱允炆,年輕氣盛,仁義與詭譎並行,目空一切,算是把藍玉的狂妄,學到了極致。

“常茂,你小子別笑話老子,你以為你的老泰山-馮勝,就是什麼好東西!”

“別傻了!當年,他提議老子試試納哈出的誠心,慫恿你給其下馬威,後腳就把你賣了,否則你能閒置在龍州那麼久?”

馮勝上的不是一本,明著的以誤傷降將的為由,呈送春和殿,面上看是為自己的女婿遮掩一二。暗地裡,則是密奏武英殿,言常茂自持軍功,目無軍法,囂張跋扈,宜重處以警其心。

這份密奏恰恰是皇帝重處常茂的原因,完了還人前人後的,以岳父的名義,為常茂抱打不平。要不是陛下將密奏轉到了文華殿,呂氏拿它出來籠絡藍玉,他也被馮勝那小人給騙了。

“都說我是壞人,可我壞的明顯,不像馮勝陰陽臉。”

“要我說,他還當什麼大將軍,去司禮監當差倒是相得益彰!”

藍玉這輩子刀山火海,屍山血河,波詭雲譎的朝堂,他都趟過了。當官的,能有幾個正人君子。奉天殿的袞袞諸公,能有五成好人,就算是盛世了。

作為過來人,藍玉得告訴自家的熊外甥,輔佐太孫,必須得學會看人,對付真小人,偽君子,得有點辦法,否則怎麼為殿下分憂呢!

而藍玉說的事,常茂自然也是心中有數,納哈出之事,可是把他坑的不淺,官職、爵位都丟了,常家的門庭的都倒了一半。

可常茂自然也不是吃悶虧的主兒,所幸將馮勝在金山之戰的過失,也密奏上去。從而再加之折了驍將-濮英,被重處一頓,馮勝帳下的將校也沒有得到封賞,算是各打五十大板,這仇也算是報了。

而常茂的夫人-馮氏,雖然是悍婦,但這些年跟著他同甘共苦,也算不易。常茂覺得人誰無過,他也沒必要再計較下去。對付過吧,還真把糟糠之妻怎麼樣嗎?

瞧著外甥一副窩囊樣子,藍玉氣的連連搖頭,當著太孫的面,罵常茂是個慫包軟蛋。

攬著兄長的胳膊,常森補了一句:“大哥,你的小房不是生了個兒子嗎?這次乾脆領回去了算了。”

《大明律》寫的明白:其民年四十以上無子者,方聽娶妾,違者笞四十。當然,在實際的操作中,納妾這種事,屬於民不舉、官不究。就算被人捅了出去,只要發銅交夠了,不涉及到強搶民女,也沒人會把把這種事當真。

律法都管不了的事,拿來振興夫綱最為合適。即解決了名分之事,又能敲打敲打那老東西,一句兩得啊!

要知道,常家可不是當初的常家了,身靠南宮,有大樹可靠,怕什麼。大老爺們,要是連婆娘那關都過不了,還怎麼號令千軍。

“你小子是哪壺不開提哪壺,是吧!”

“本來就是,小弟覺得沒什麼,不信你問殿下和舅舅,他們贊成不?”

臣子們的家事,朱雄英向來是不摻和的!可常茂畢竟是他舅舅,是常氏的頂門柱,而且他年過四十,膝下只有區區一個庶子。

不管是為了常家,還是那孩子的將來,總要給個名分,將來好繼承爵位。否則,那怕朱雄英當了皇帝,也沒辦法讓不入宗譜的私生子繼承家業。

而且,西征一役,常茂立了不少軍功,皇帝勢必會另眼相看,所以即便馮勝不滿,也不敢再到他老人家那去。

與藍玉碰了一杯,朱雄英又補了一句:“愚者千失,必有一得!常森的話,多少還是有幾分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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