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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廝一下跪在當前,磕頭道:“小的也有冤情,求青天老爺作主。”
狄存法愣了愣,喝住衙役,命帶上前來,細細詢問。小廝說名叫李正東,是中國境兩江省灣平縣東嶺鄉李家村人,一年多前死於化工廠大爆炸,因不甘受新魂圈押之苦,逃跑被抓,卻被冤為逃跑主謀,在無常殿受盡折磨;後被黑白無常作為壽禮送給鍾馗。現天天在府裡練翻筋頭,要在今年的壽宴上做鍾馗的壽奴,然後被當眾吃掉。他不願意任由宰割,抓住送狄存法出府的機會,趁亂跟著轎子一路跑了過來。
狄存法大喜,進了趟鍾府,不僅成功誘騙鍾馗吃下臧靈玉,激怒他毆打陰司命官,還饒上一個現成證人,給鍾馗再添一道罪狀,這真是買一送一的好買賣,不愁告不倒鍾馗,扳不倒鍾花。
狄存法帶著李正東上了御街,來到第一閻王殿。先找書辦貝荃。貝荃將其帶至一間側房,暫時安置,便來找主簿明珠。明珠又急入後堂稟告第一殿閻王蔣歆。
蔣歆升殿,命帶狄存法。狄存法上得殿來,大哭磕頭,嘴裡只喊冤苦,求王爺作主。蔣歆好言安慰,有何冤苦,命其細細講來。狄存法早就編好詞狀,遂將如何審理臧氏姐妹、如何押解上京、如何順拜鍾馗、如何被打、如何遇上李正東諸事,包括之前到鍾花府上拜訪勸諫被辱之事,全都繪聲繪色、添油加醋講述出來。蔣歆聽完,沒有當場表態,只命主簿明珠牽頭,召集殿中判官、吏辦諸鬼,根據案情、結合王法和陰大律,先議一議。
王法為各殿閻王據其所職制訂,十殿閻王即有十部王法;陰大律乃是陰天子親自審定頒佈,為陰間最高法律,凡陰間之鬼,包括十殿閻王、皇親國戚,公主、郡主及侯伯子男等各階封爵,都必須一體遵守,不得例外。
第二天,蔣歆升殿,問議案結果,明珠稟道:“按陰大律和第一殿王法,應將五殿郡主鍾花請來,傳郡主府主簿賀正堂、罰惡司判官鍾馗,提鍾馗府小廝李正東、臧氏姐妹尚存之臧靈玉到殿,當殿對證,理清頭尾,然後方能根據律法定罪或上奏。”
蔣歆准奏,傳下王令,命殿前鬼將速去傳提除鍾花之外諸鬼。蔣歆下殿,乘轎來到第五閻王殿,拜訪五殿閻君包拯。包王接入,命擺酒設宴,招待蔣王。席間,蔣王說了上午審案情形,因牽涉包王義妹鍾花,礙於包王情面,不知該不該請。包王呵呵一笑,說鍾花雖是他妹子,但若犯法,與平民之鬼同論,只請蔣王稟公審理,勿受奸鬼矇蔽,冤枉了她。
蔣歆回到王府,即命一名鬼吏持王府公函,前往終南山請鍾花到殿。
三日之後,諸鬼到齊,蔣歆升殿,聽取各方陳述分辯。李正東又交代出李正坤之事,因事涉黑白無常,蔣王又命傳黑白無常到殿;狄存法又拿出臧靈寶所書供狀,推翻前述,說因衙役疏忽,將面容身形完全相同的臧氏姐妹錯提,將惡鬼臧靈寶當著善鬼臧靈玉解到了無常殿,而善鬼臧靈玉反被鍾馗當成惡鬼吃掉了。紛紛擾擾、鬧鬧哄哄,連續審了十餘日,方才將所有事情理清頭尾緣由。
案情審清,按律治罪,蔣王又召集殿前判官鬼吏討論多日,方才議定各鬼罪行,命主簿明珠和書辦貝荃起草奏章。明珠和貝荃不敢怠慢,按照殿前所議各項,連夜一一列寫清楚。
先奏鬼官鬼吏之輩:
鍾馗糊塗昏憒,酒後無德,不僅毆打陰司命官,藐視律法,而且吃掉善鬼,致使陰間善惡難彰;勾結黑白無常,胡亂處治野鬼遊魂,使其逃脫陰司鐵律清算,脫離輪迴大道。數罪併罰,奏請罷免罰惡司判官之職,查抄府第,並罰入枉死城做苦役八百年。
黑白二無常與鍾馗酒肉結交、狼狽為奸、私相授受、擅權亂法,慮其尚無其它罪行,罰俸五百年,以戒其劣跡。
新東城隍衙門錯解鬼魂,致使善惡易位,不能糾改,城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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